前海新型国际公共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项目LED大屏采购及安装
前海新型国际公共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项目LED大屏采购及安装
项目名称: | 前海新型国际公共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项目 | 项目编号: | 2104-440305-04-04-312189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前海新型国际公共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项目LED大屏采购及安装 | 招标项目编号: | 2104-440305-04-04-********3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是否场外工程: | 否 | 行政监督部门: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年09月11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1年09月17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1年09月14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1年09月15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1.本工程定标方法为分步定标法(直接票决),即以招标文件的定标方法为准。由于申报系统中无“分步定标法(直接票决)”选项,现将本工程招标公告定标方法修改为更接近本工程的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本工程实际定标方法以招标文件为准。2.本项目要求较为简易,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按照深府[2015]73号文《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工 |
办公电话: | ****-********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188*****302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梦海大道前海深港创新中心B座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前海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吴工 |
办公电话: | 135*****287 |
标段编号: | 2104-440305-04-04-********3001 | ||
标段名称: | 前海新型国际公共服务中心信息化系统项目LED大屏采购及安装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9-17 18:00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 ||
招标部分估价: | 1302.032668 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 |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二次竞价: | |||
本次招标内容: | 前海大厦T1栋18-32层会议室及前海指挥中心的LED大屏采购及安装,共五块屏幕,总显示面积约155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LED大屏、控制系统、播控软件、交互系统、控制软件、播控电脑、高分播放服务器、音视频综合管理平台、配电柜、屏体结构、综合布线、音箱设备等设备的生产制作、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维保、技术支持,以及现场所需的拆除和修复等工作及相关内容。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不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按《深府2015[73]号文》第二十六条规定及下述要求确定安装单位并提供证明文件:2.1当投标人采用委托协议方式确定安装单位时,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同步递交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署盖章的关于本项目安装的委托协议(格式自拟)、拟委托的安装单位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针对拟委托的安装单位的安装工作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2.2当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选定安装单位时,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同步递交联合体单位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双方的责权,协议内容应符合法规及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2.3投标人采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规定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的形式投标的,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3.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LED大屏)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具有制造商的资格声明;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具有制造商的资格声明、代理商的资格声明、所投设备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形式的证明文件)及制造商开具的(作为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合法授权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授权,并且多个具备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不被招标人接受;若制造商与具有该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不被招标人接受,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2.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格式自拟)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文件名 |
无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数字证书。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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