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藁城区中水余热利用及附属工程和城区供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藁城区]藁城区中水余热利用及附属工程和城区供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藁城区中水余热利用及附属工程和城区供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藁城区中水余热利用及附属工程和城区供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以藁行审批复(2021)0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热力工程乙级和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丙级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3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和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4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工程师(暖通)资格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含 2 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补充通知。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09月13日0:00至2021年10月08日10:00(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08日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招标小组成员名单(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陈涛
组员:刘振江 李佳运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藁城区廉州西路
联系人:王立军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联系人:靳祎
电 话:156*****413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果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单位:藁城区住建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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