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兰陵锦轩花苑1号车库311号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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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2021-09-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S110000D********5001
项目名称江苏省常州市兰陵锦轩花苑1号车库311号车位
资产类别房产
转让方名称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常州市
挂牌价格7.5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10
挂牌日期2021-09-11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返还。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物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物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愿意按本转让公告及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参与本项目,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或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本次实物资产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本项目若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为成交金额的0.5%;若以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为成交金额的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位 车库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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