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张村部分道路和空闲广场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前张村部分道路和空闲广场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1项目编号:磋商采购-2021-03
1.2项目名称:前张村部分道路和空闲广场硬化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362616.43元
1.5采购内容:①部分道路C25砼硬化15cm厚;②空闲广场及局部地面C25砼硬化10cm厚;③路基采用15cm厚石灰土,含灰量14%;④部分道路铺设Φ300塑料双壁波纹管,管道基础铺筑中砂垫层,砖砌检查井并安装井盖等;⑤空闲广场周边栽砌青石路缘石和其它辅助项目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9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证明材料。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落实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格式自拟)。
2.3.2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2.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3.1时间: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北角国贸大厦A座8层)。
3.3方式:现场获取。
3.3.1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逾期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将被拒绝接收。
3.4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4.1时间:2021年0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北角国贸大厦A座8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5.1时间:2021年0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北角国贸大厦A座8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6.1公告媒介: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6.2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等。
(2)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高新区银杏大街街道办事处前张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安阳市高新区银杏大街街道办事处前张村
联系人:刘红
联系方式:139*****299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北角国贸大厦A座8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55*****791
8.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55*****791
标签: 硬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