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伊犁大剧院)装饰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伊犁州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伊犁大剧院)装饰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伊犁州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伊犁大剧院)装饰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伊犁州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伊犁大剧院)建设项目已由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社会【2012】17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招标人为伊犁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装饰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犁州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伊犁大剧院)装饰施工工程;
2.2 建设地址:伊犁河一桥二桥之间、伊犁河北岸、南环路南侧;
2.3 主体建筑规模:本工程为伊犁州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地下二层,地上三层,建筑面积23793 M2,装饰工程计划面积19650M2;
2.4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3月15日至2014年7月30日;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室内装饰工程包括西大厅、北大厅、大剧场、小剧场、会议室、排练厅、贵宾室及其它房间;标示系统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工程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
3.1.1 投标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
3.1.2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3.1.3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 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不少于3000万元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剧院(合同范围必须含主剧场)的装饰业绩(提供业绩原件备查);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自2008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剧院(合同范围必须含主剧场)的装饰业绩(提供业绩原件备查),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是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中标企业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常驻项目施工现场;
3.1.5 外省企业须办理进疆备案;
3.2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的主要条件
3.2.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 企业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盈利;
3.2.3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4 企业近2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3.2.8 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内部承包及劳务分包。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对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2日每天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市伊犁河路财信融通担保大厦一楼)报名。
5.2 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本工程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册、投标企业完成过单项合同不少于3000万元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剧院(合同范围必须含主剧场)的装饰业绩(提供业绩原件备查), 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完成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剧院(合同范围必须含主剧场)的装饰业绩(提供业绩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必须于报名截止前提供原件及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接受公证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含邮费)后 3 日内寄送。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犁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联 系 人:苟天明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伊犁河路财信融通担保大厦一楼
联系人:刘斌
电 话:****-*******
手 机:137*****085
伊犁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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