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银高速公路宁晋等4个收费站收费大棚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青银高速公路宁晋等4个收费站收费大棚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青银高速公路宁晋等4个收费站收费大棚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ZDHZB-********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冀交招核字【2013】40号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
石家庄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银高速公路宁晋等4个收费站收费大棚加固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3】40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银高速公路宁晋等4个等收费站
2.2 建设规模:对青银高速公路宁晋等4个等收费站收费大棚进行加固工程。
2.3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2月24日,施工工期90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本项目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原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能有效的履行合同。近3年内(2010年1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房建加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且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有效的证明企业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原件及企业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含图纸等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2号华庭商务酒店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
邮政编码:056000 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何舰 联 系 人:陈锁同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附件1:
企业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有效的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3)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格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
联系人:
陈锁同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
邮编:
050051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cst1106@sina.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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