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采购公告
河西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3 08:43信息来源:********4/********4001/********/1ef3e7aa-7472-4c7d-b31f-5c12a*******.html">原文链接地址
河西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中心6号楼5楼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17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X-BJZC-(2021)009
2、项目名称:河西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3、预算金额:350000.00元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崔木镇河西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购置轮式拖拉机,1辆,采购预算:350000.00元,项目概况:购置轮式拖拉机一辆,配套购置液压翻转犁、秸秆粉碎还田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各一台,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2209:00:00 至 2021-09-2423:59:59(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6、《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谈判要求)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财务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完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出具近3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段:自谈判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15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中心6号楼5楼5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标书金额: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请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xggzyjy.cn)上确认成功后,在发售时间段内(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5日9时00分-17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网上确认单、单位介绍信、购买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成功后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09-1709:30:00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人为麟游县崔木镇河西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因合作社无预算单位编码,经麟游县崔木镇河西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由上级主管部门麟游县崔木镇人民政府代发竞争性谈判公告。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麟游县崔木镇人民政府
地址:宝鸡市麟游县崔木镇
联系人:解先生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7*****066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中心6号楼5楼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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