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陇西县锦屏区2013年实施招标公告

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陇西县锦屏区2013年实施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LXSTB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陇西县锦屏项目区2013年实施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农经【2013】19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陇西县水土保持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地方配套及群众投劳折资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陇西县锦屏项目区2013年实施项目 项目区位于陇西县北部,涉及渭阳乡的锦屏、吴家沟、陈家川3个行政村。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04 km2,招标范围:工程措施 机械修筑梯田833.33 hm2,田间道路37.1km,谷坊30道;林草措施 造林工程整地50.05 hm2,种草工程33.8 hm2。该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2.2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5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所有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1施工标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监理标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及检测设备。

3.3投标人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近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报名的,请派员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11月28日~2013年12月4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30分~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中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定西市新城区新城佳苑2号楼二层,新城体育公园对面)2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0元,监理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整,地点为甘肃中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定西市新城区新城佳苑2号楼二层,新城体育公园对面)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水土保持局

地 址:陇西县巩昌镇东大街(原陇西师范隔壁)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38*****18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定西市新城区新城佳苑2号楼二层,新城体育公园对面。

联 系 人:杨先生 党女士

联系电话:150*****562 153*****796

传 真:****-*******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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