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里村、花桥村自来水厂新增电动计量加药装置及二氧化氯发生器采购项目

洋里村、花桥村自来水厂新增电动计量加药装置及二氧化氯发生器采购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洋里村、花桥村自来水厂新增电动计量加药装置及二氧化氯发生器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闽侯县公告时间2021年09月13日10:0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31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7.0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洋里街中路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世传159*****64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31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工****-********

项目概况

洋里村、花桥村自来水厂新增电动计量加药装置及二氧化氯发生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31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Y-[TP]*******

项目名称:洋里村、花桥村自来水厂新增电动计量加药装置及二氧化氯发生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质保期

保证金

1

洋里村、花桥村自来水厂新增电动计量加药装置及二氧化氯发生器采购项目

70200

一年

14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应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供应商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7)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的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3103)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谈判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3103)购买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材料: (1)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的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谈判文件。潜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应现场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3103)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31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

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账号

****************015581

开户名

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注:

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谈判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谈判保证金”。

注:未成交人应向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退保函》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在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退保函》并加盖公章,到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退保函格式可参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中退保函格式。未成交人的退保函须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一个工作日后,单独递交(或邮寄)至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交人的退保函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与合同一起递交(或邮寄)至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退保函不与响应文件一同胶装或密封,未按以上要求导致的未及时退还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洋里街中路70号        

联系方式:张世传159*****6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闽江1号7#3103            

联系方式:黄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二氧化氯发生 加药装置 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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