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十二批招标公告

2013年第十二批招标公告

重庆市电力公司非招标采购

重庆市电力公司2013年第十二批竞争性谈判物资采购公告

********1">1.采购条件

重庆市电力公司委托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商”)就本批次竞争性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2.采购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详见附件。

分包编号

货物名称

01

会议系统

02

办公家具

03

抄表机

04

避雷针

05

综合类

06

装置性材料

07

10KV配网故障定位系统

08

消防系统

09

充氮灭火装置

010

流利货架

011

220kV刀闸本体调试工装

012

安全软件

013

平台软件

014

资源管理系统

015

软交换系统

016

软交换机

017

调压器,高压熔断器

018

敞开式组合电器

019

穿墙套管

020

电压调节型无功自动补偿装置

021

中性点电抗器

022

介损测试仪

023

探伤仪

024

硬度仪

025

高频通道测试仪

026

高压试验仿真仪器

027

仪器仪表

028

接地电缆

029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

030

电缆接地箱

********9">3.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参与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参与供应商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采购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适用于制造商)。

(2)设计制造过与采购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人的要求(适用于制造商)。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竞争性谈判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参与供应商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参与供应商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供应商所提供投标产品带有木质包装的,必须经当地森林部门检疫后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一车一证,随货通行,货证相符,交货交证。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3)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所有分包均接受代理商,财务状况良好。

(14)参与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供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服务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分包的竞争性谈判采购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各参与供应商人均可就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进行参与响应。

3.3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评审时间安排,通知供应商到指定地点参与谈判,竞争性谈判要求供应商必须现场将最终报价上传至ECP系统,经确认与纸质报价一致后方可离场,评审委员会依据ECP系统上的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如供应商提交了纸质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将最终报价上传ECP,做自动放弃处理。

********4">4. 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在2013年12月1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以传真形式将参与函传真到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传真号:********),传真格式详见附件二。

4.2采购文件组成:采购文件由本采购公告、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条件书组成。

4.3参与供应商办理完参与手续,代理机构将其维护到电子商务平台各采购相应项目后,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技术条件书。

4.4本次实行网上提供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包售价2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参与供应商应答

********5">5.1参与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应答和首次报价,并将纸质应答文件和纸质首次报价送达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应答截止时间: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为12月8日下午24点,纸质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2月9日09点。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谈判文件(含技术、商务、报价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至“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的电子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纸质报价文件一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说明、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三)及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附件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资质业绩文件;

4)技术应答文件;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如有)。

6.评审

7.1采购人将组建评审委员会对采购项目进行评审。

7.2在初始报价结束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采购人将不组织评审。

7.3评审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按先技术、商务,后价格的顺序进行谈判。

评审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审查每一个供应商应答文件是否满足相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谈判中,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就相关问题(技术方案、商务条款等)进行补充、澄清和修正,不按要求澄清和修正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未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终止与其谈判。

7.4对实质性满足要求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与其进行价格谈判,所有供应商在评审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并在纸质报价上签署。

7.5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对应答文件的补充、澄清和修正以及最终报价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商务平台。

7.6评审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8.成交

8.1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由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8.2成交供应商收到通知书后与项目单位联系在30日内签订合同。

9.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成交通知书采购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费率见下表)累进计费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在国家电网公司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到指定地点缴纳。

费率表:

采购金额(万元)

100以下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0000

费率

1.5%

1.1%

0.8%

0.5%

0.25%

********7">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2号凤凰D座A302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西湖路支行

账号:********6190

收款人名称: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泽原 电 话:********

传 真:********

2013-11-28
附件一: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附件二:竞争性谈判参与函

致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获悉重庆市电力公司第十二批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并详细阅读采购公告,满足采购公告通用资格要求,现申请参加包:( )谈判。

(说明:发传真后请电话确认。)

供应商: (填写后盖公章)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传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

分标编号: 包号: 金额:万元人民币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货物(功能规格)描述

单位

数量

未含税报价

税率

(%)

含税报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人民币(小写): 万元人民币 (大写):

填写说明:

本投标价格是投标人设备/材料运至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包括本体、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全部费用的价格。

请投标人逐行填写“不含税报价—单价”和投标产品执行增殖税“税率”两个数值,“不含税报价—合价”、“含税报价—单价”、“含税报价—合价”、“开标报价”由招标人信息系统依逻辑关系运算汇算得出并带入相应字段位置。

投标人需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提供的离线投标工具中填报此表,在全部报价数据填写生成后,需校验系统运算关系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投标人经校验全部报价数据(含税率)正确后,加密提交,从离线投标工具中将本报价表打印出带有系统条形码的纸质报价文件,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后提交招标人信息系统,以确保电子报价文件与纸质报价文件信息数据一致;从系统打印的纸质报价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密封、递交,招标人不接受从该信息系统以外离线制作的本报价表的纸质文件。

计算公式:含税单价=未含税单价×(1+增值税税率),未含税总价=未含税单价×数量,含税总价=未含税总价×(1+增值税税率),包投标总含税价=含税总价之和。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包含价格信息的备注。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

分标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组件材料费用项目名称

产地

制造商

单位

数量

单价(含税)

合价(含税)

备注

其他组件材料

其他费用

(运输培训设计联络现场服务等)

合计金额

(单位完整货物单价)

填写说明:

1.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是评标委员会评审和判别单价组成、价格完整性与合理性的主要基础。本表所载明的价格数据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请按照招标技术文件—技术规范书中表2《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给出的组件材料项目名称清单,以《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货物计量单位为单位(组合电器以一个工程项目下的若干间隔作为一套为计量单位)离线制作填写本表,在表尾三行合价栏分别一笔填写招标技术文件—技术规范书中表2《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未给出组件材料项目名称清单的其余全部组件材料金额、其他费用金额以及合计金额(单位完整货物单价)。招标技术文件—技术规范书中表2《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未给出(空白)组件材料项目名称清单的,不填写制作本表。

3.合计金额由其他合价金额算术累加构成,须与《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对应含税总价(组合电器以一个工程项目的若干间隔作为一套为计量单位的含税总价)相等。

4.本表按货物清单中一个工程项目下的一行(组合电器为同一个项目的若干行)货物填写制作一份,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规定位置作为附件挂接,并随同《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一并在报价文件加密上传,同时,还需打印成纸质报价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签字、递交。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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