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工务段生产用氧气、溶解乙炔气和液化丙烷气采购采购公告
大同工务段生产用氧气、溶解乙炔气和液化丙烷气采购采购公告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大同工务段生产用氧气、溶解乙炔气和液化丙烷气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采购内容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含13%税,元) |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 交付期 | 交付地点 | 备注 |
1 | 大同工务段生产用氧气溶解乙炔气液化丙烷气采购 | 氧气 | 含量≥99.5% 一等品 6立方米 | 瓶 | 860 | 22952.00 | 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货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需提供驾驶证件、押运员证明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大同工务段指定地点 | ||
溶解乙炔气 | 含量≥98.0% 5kg | 瓶 | 400 | 37248.00 | |||||||
液化丙烷气 | 纯度≥98% 15kg/40L | 瓶 | 400 | 67200.00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以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为准),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一是营业执照(须包含对应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 二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三是税务登记证;四是代理商还须取得代理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委托书,且所代理生产企业具备上述商务资质。已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能力;
4.报价人须为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一是生产企业须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须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作为供应商直接供应的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是生产企业应当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三是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厂家、经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企业,须提供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提供所在地县(或区)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四是生产企业还须取得国家、行业或国铁集团要求的其它资质;五是代理商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生产企业授权代理的危险化学品)、代理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委托书,且所代理生产企业具备上述生产企业技术资质要求;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报价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报价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报价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货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需提供驾驶证件、押运员证明。一是承诺提供危险化学品危险种类、危险类别、危险特性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代理商则必须由被代理生产厂家提供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不能提供的,首次到货时供应商须配合使用单位将危险化学品或疑似危险化学品抽样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实验室进行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取得相应的鉴定报告,并于10日内将鉴定报告复印件报段材料科备案;二是具备向使用单位车间、班组及使用现场配送危险化学品的能力;三是集中性生产任务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剩余库存承诺退货或代储;四是针对供应集团公司的危险化学品负责提出对应的仓储条件和仓储应急处置预案(如果是代理商则必须由被代理生产厂家提供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我段人员开展相关知识培训;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报价。违反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1年9月13日09时40分起至2021年9月19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4)购买谈判文件后不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在下载谈判文件五日内日书面告知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工务段(书面通知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件号,加盖公章并注明发送时间)。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 年9月21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武定北路550号(大同工务段)北楼东210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如报价人不足两家,公开竞争性谈判失败,无法开启报价。
六、公布首次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9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为: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武定北路550号(大同工务段)北楼东210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工务段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武定北路550号(大同工务段)北楼东210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135*****292
传真:****-*******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大同工务段
日期: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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