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城清明上河图景区2022年—2023年游船招标公告

横店影视城清明上河图景区2022年—2023年游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获批实施,项目业主单位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清明上河图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清明上河图景区内观光游船项目招标,由景区负责提供运营场地,位于景区内御席亭,经营范围为金祥湖内指定区域;中标单位负责游船投放及运营。
2.2 项目要求:由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整体投资{游船12艘,游船须为手划船,船身长6米左右,其中8艘游船最大荷载6人,主要用于游客乘坐;4艘游船最大荷载4人,主要用于剧组拍摄用船(采购的游船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游船的款式报景区审核通过后方可投放运营},合同存续期间,需配备一名持证的救生员在岗,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3 合作期限:暂定2年,即2021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25日,具体年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合作模式:纯租金模式。
2.5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3 关联企业不得一同投标,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和投标时间
4.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应当从本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并于9月19日16时前进入以下账户内:
收款户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横店支行)
收款账号:3300 1676 3420 5000 1464(请注明:清明上河图游船项目投标保证金)
汇款成功后联系招标人做好登记。
4.2 交纳保证金时间截止2021年9月19日下午16时,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3 投标保证金退回:
4.3.1 未中标商户保证金退回,由商业拓展部负责人签批后无息退回。
4.3.2 中标方根据约定交清中标金并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后,由商业拓展部签批后无息退还。
4.4 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4.5 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的,已经缴纳的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4.6 参标时需携带汇款账号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两份。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清明上河图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华夏大道533号影视办公楼5楼东侧景区运营管理中心或东阳市横店镇清明上河图东门行政办公室
清明上河图景区联系人:胡先生138*****997 (628997)
景区运营管理中心联系人:应女士137*****561 (674561)
杜先生139*****559(619999)
招标监督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 136*****232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清明上河图分公司
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游船 景区 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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