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办购买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服务

应急管理办购买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服务

应急管理办购买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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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应急管理办购买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对象
马田街道23家粉尘涉爆企业、执法员及八个社区安巡员。
(二)服务内容
1.供应商派出相应专业的安全技术人员按照《光明区2021年深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规范对23家涉爆粉尘企业进行逐一粉尘涉爆专项隐患检查复查,督促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
2.对街道执法员及八个社区安巡员进行分社区分批粉尘涉爆专项知识培训,组织学习《光明区2021年深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东省粉尘涉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表(试行)》等法规标准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3.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学习《广东省粉尘涉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表(试行)》、《广东省金属粉尘涉爆专项治理验收表(试行)》、《涉爆粉尘企业检查要点》和《深圳市光明区粉尘涉爆企业巡查复查文书》等法规标准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按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确保消除隐患到位。协助企业将相关自查隐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录入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4.通过检查复查,选取2家具有代表性的金属粉尘、木粉尘、静电喷涂、粮食饲料、喷砂抛丸等类型企业创建示范典型,将示范典型企业隐患整改方案作为模板组织召开现场会,向其他企业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引领其他企业对照开展隐患整改。(已列为示范企业的不重复创建)
5.指导涉爆粉尘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包括安全机制建设、风险辨识评估、隐患分级管控等,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重点根据实际情况对粉尘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粉尘清扫制度进行更新,并认真执行落实,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对2016年以来关闭、搬迁、拆除工艺、停产整顿以及存在隐患问题未整改的粉尘企业开展“回头查”。
7.需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对新增粉尘涉爆企业(含新增工位企业)按照《广东省粉尘涉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表(试行)》、《广东省金属粉尘涉爆专项治理验收表(试行)》、《涉爆粉尘企业检查要点》等相关要求进行逐项验收,确保粉尘企业制度规范、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粉尘作业场所防爆要求。
(三)资料整理
投标供应商负责摸底排查和专项整治资料编制,在安全服务过程中,技术专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服务公司在排查治理过程中或完成指导检查后,根据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对安全隐患逐条分析,形成隐患整改的工作记录,编制每日月度、季度技术服务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于马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留档(纸质档和电子档)。
(四)人员配置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组建至少3人的项目组: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以上,包含中级)、1名安全培训教师(具有安全培训相关教师岗位证书),实施本次服务工作。
2.投标供应商文件中提供的配备人员即为项目组人员,且供应商提供为其购买3个月以上(包含3个月)社保证明。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特殊原因需经采购单位同意,更换为具有同等资质的人员,否则按合同有关违约条款执行。
(五)服务成果要求
1.提交专项排查记录表、培训记录表,归纳“一企一档”文档报告和所有服务工作等资料。
2.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六)质量要求
相关专项排查服务依照《广东省粉尘涉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表(试行)》、《广东省金属粉尘涉爆专项治理验收表(试行)》、《涉爆粉尘企业检查要点》、《深圳市光明区粉尘涉爆企业巡查复查文书》等法规标准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要求执行。
(七)设备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自行配备保证一辆以上工作用车与工作有关的仪器、器材等。

项目预算金额: 74,55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肆仟伍佰伍拾圆整)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扫描发送至下方电子邮箱。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具有安全评估或安全技术服务相关安全类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其商事主体网页查询截图(含基本信息及许可经营信息页,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盖单位公章)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六)提供相关联系人姓名以及电话。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望胜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 江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mtjdajcg@szgm.gov.cn

公告日期: 2021年9月13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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