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江灌区省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成果的公告

关于外江灌区省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成果的公告

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是依法对水利工程开展安全监管、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发挥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21〕16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9〕742号)等相关要求,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划定了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经市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水利工程划界范围
本次大邑县行政区域内管理范围划界包含三合堰干渠大邑段18.628公里与12处水利工程。其中三合堰干渠上的水利工程11处,分别为蔡沟节制闸(含蔡沟支渠进水闸)、文昌宫泄洪闸、三口堰支渠进水闸、粗石河泄洪闸、木瓜支渠进水闸、三龙支渠进水闸、七一支渠进水闸、三岔支渠进水闸、五泗支渠进水闸、五泗节制闸、逩江支渠进水闸;西河上的水利工程1处,为西河羊头堰引水枢纽。
二、水利工程划界方案
1.三合堰干渠大邑县段划界长度为18.628公里,起于崇州市王场镇(X=*******.3073,Y=362151.6620),止于大邑县王泗镇(X=*******.2734,Y=354672.2309),里程桩号K15+864-K34+493。本次划界方案以1985年划界成果为基础,划界成果不足八米的渠道,分别从填方渠道坡脚或者挖方渠道渠顶向外划定八米为管理范围,此范围以外十米为保护范围。
2.蔡沟节制闸位于大邑晋原街道晋义村6组,三合堰干渠桩号K18+058渠顶处(103°32′46.12″,30°36′2.04″),设计流量19.8m3/s,闸门孔数2个,闸底高程541.4m,属于小(2)型水闸,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宽度50米,水闸两侧宽度30米。
(JZ1:X=*******.3302,Y=360550.6098,JZ2:X=*******.5927,Y=360616.6123,JZ3:X=*******.2450,Y=360560.9191,JZ4:X=*******.4232,Y=360493.5433)
3.蔡沟进水闸属于堤防上的水闸,经与堤防统筹确定以水闸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蔡沟支渠从水闸至水渠下游100米处,左右岸以渠顶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
(JZ1:X=*******.8528,Y=360571.6127,JZ2:X=*******.0017,Y=360571.2599,JZ3:X=*******.5920,Y=360562.9549,JZ4:X=*******.4430,Y=360563.3076)
4.文昌宫泄洪闸位于大邑晋原街道滨阳路西段6号,三合堰干渠桩号K21+005渠顶处(103°31′2.32″,30°35′40.60″),设计流量12m3/s,闸门孔数4个,闸底高程533.6m,属于小(2)型水闸。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宽度50米,水闸两侧宽度30米。
(JZ1:X=*******.2441,Y=357792.6150,JZ2:X=*******.4596,Y=357799.4666,JZ3:X=*******.8550,Y=357792.4219,JZ4:X=*******.6395,Y=357785.5703)
5.粗石河泄洪闸位于大邑王泗镇黄土村6组,三合堰干渠桩号K24+812渠顶处(103°29′33.94″,30°34′12.51″),设计流量16m3/s,闸门孔数3个,闸底高程531.232m,属于堤防上的小(2)型水闸,经与堤防统筹确定以水闸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泄洪道从水闸至粗石河交汇处,左右岸分别以填方渠道坡脚或者挖方渠道渠顶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
(JZ1:X=*******.9780,Y=355404.4618,JZ2:X=*******.3520,Y=355406.7881,JZ3:X=*******.6251,Y=355399.4689,JZ4:X=*******.2510,Y=355397.1426)
6.木瓜支渠进水闸位于大邑王泗镇义兴村5组,三合堰干渠桩号K28+827渠顶处(103°29′45.74″,30°33′16.63″),闸门孔数1个,属于堤防上的小(2)型水闸,经与堤防统筹确定以水闸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木瓜支渠从水闸至水渠下游100米处,左右岸以渠顶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
(JZ1:X=*******.7058,Y=355697.8658,JZ2:X=*******.7979,Y=355695.3133,JZ3:X=*******.2950,Y=*******.2950,JZ4:X=*******.2028,Y=355691.8919)
7.三龙支渠进水闸位于大邑王泗镇福田村2组,三合堰干渠桩号K28+827渠顶处(103°29′58.70″,30°32′8.35″),设计流量1.65m3/s,闸门孔数1个,闸底高程529.222m,属于堤防上的小(2)型水闸,经与堤防统筹确定以水闸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三龙支渠从水闸至水渠下游100米处,左右岸以渠顶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
(JZ1:X=********.6784,Y=356013.9838,JZ2:X=*******.8874,Y=356014.6399,JZ3:X=*******.5243,Y=356007.6424,JZ4:X=3380448.3153,Y=356006.9863)
8.七一支渠进水闸位于大邑王泗镇福田村7组,三合堰干渠桩号K29+930渠顶处(103°29′59.38″,30°31′32.61″),设计流量1m3/s,闸门孔数1个,闸底高程529.65m,属于堤防上的小(2)型水闸,经与堤防统筹确定以水闸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七一支渠从水闸至水渠下游100米处,左右岸以渠顶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
(JZ1:X=3379346.4989,Y=356017.4204,JZ2:X=3379353.0564,Y=356018.6340,JZ3:X=3379354.3821,Y=356011.47104,JZ4:X=3379347.8245,Y=356010.2574)
9.三岔支渠进水闸位于大邑王泗镇尚河村1组,三合堰干渠桩号K30+730渠顶处(103°29′55.75″,30°31′7.29″),设计流量3.0m3/s,闸门孔数1个,闸底高程528.874m,属于堤防上的小(2)型水闸,经与堤防统筹确定以水闸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三岔支渠从水闸至水渠下游100米处,左右岸以渠顶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
(JZ1:X=3378567.3606,Y=355909.0568,JZ2:X=3378573.8804,Y=355911.5971,JZ3:X=3378576.4384,Y=355905.0320,JZ4:X=3378569.9185,Y=355902.4917)
10.五泗支渠进水闸属于堤防上的水闸,经与堤防统筹确定以水闸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五泗支渠从水闸至水渠下游100米处,左右岸以渠顶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
(JZ1:X=3377088.0873,Y=355474.2475,JZ2:X=3377094.0401,Y=355474.8455,JZ3:X=3377094.6364,Y=355468.9094,JZ4:X=3377088.6835,Y=355468.3115)
11.五泗节制闸位于大邑王泗镇静林村16组,三合堰干渠桩号K32+288处(103°29′40.17″,30°30′19.04″),设计流量1.4m3/s,闸门孔数1个,闸底高程528.85m,属于小(2)型水闸,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宽度50米,水闸两侧宽度30米。
(JZ1:X=3376976.4378,Y=355499.4428,JZ2:X=3377079.5483,Y=355501.4875,JZ3:X=3377085.9597,Y=355433.8355,JZ4:X=3376978.8264,Y=355426.4510)
12.逩江支渠进水闸位于大邑王泗镇静林村11组,三合堰干渠桩号K32+670渠顶处(103°29′40.36″,30°30′6.29″),设计流量8.0m3/s,闸门孔数1个,闸底高程528.85m,属于堤防上的小(2)型水闸,经与堤防统筹确定以水闸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逩江支渠从水闸至水渠下游100米处,左右岸以渠顶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
(JZ1:X=3376692.0228,Y=355472.5934,JZ2:X=3376699.5428,Y=355477.9569,JZ3:X=3376704.5796,Y=355470.8947,JZ4:X=3376697.0596,Y=355465.5313)
13.西河羊头堰引水枢纽位于沙渠镇勤江社区,羊头堰泄洪闸103°44′53.02″,30°32′6.77″羊头堰进水闸103°44′50.64″,30°32′4.64″,西河桩号28+770处。工程始建于1971年,是一座具有供水、防洪功能的中型水利工程。设计引用流量7.8m3/s,控灌大邑县、新津区、邛崃市5.19万亩农田,并提供生产、生态供水,影响人口约6.78万人。工程由进水闸1孔(3.0×2.1m)、泄洪冲沙闸2孔(8.0×3.55m)、256.0m溢流坝及河岸堤防等组成。设计洪水为30年一遇3350m3/s,校核洪水为50年一遇3840m3/s。羊头堰引水枢纽属于中型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为溢流坝前端翼墙上游300米,水利工程坝坦下游300米,水闸两侧宽度30米。羊头堰支渠从进水闸至水渠下游100米处,左右岸以渠顶向外划定2米为管理范围。
(JZ1:X=3379770.3856,Y=380353.2756,JZ2:X=3380543.0074,Y=380009.4313,JZ3:X=3380411.8706,Y=379680.0657,JZ4:X=3379627.9180,Y=379982.6857)
三、管理安全
本次公告的三合堰干渠与12处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主体为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1)围库造地、围垦种植、建池养殖、家畜家禽养殖等;
(2)爆破、建窑、埋坟、打井、采(砂)石、取土、开矿、挖渠等;
(3)建设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4)在坝体、渠堤上违法建筑、种植、放牧、修建码头、从事集市贸易;
(5)倾倒垃圾、秸秆、废碴、尾矿,堆放杂物或者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
(6)向水域排放超过国家和省标准的污水;
(7)违法砍伐水利工程绿化、防护林木;
(8)炸鱼、毒鱼、电鱼;
(9)擅自架设电杆、埋设管道和线路;
(10)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行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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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范围划定 水利工程管理 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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