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2021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长丰县2021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长丰县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长丰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对“长丰县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丰县2021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招标范围:无障碍改造勘察、安装,无障碍设备配备;招标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
四、工期:40天
四、项目控制价:33.23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采购部门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六、企业资质条件: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为具有所采购产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指具有以下条件之
1)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2)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3)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4)承诺成交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4、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七、报名条件: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会议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六、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8月2日---8月9日下午17:00,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西路
七、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8月10日上午9:00,长丰县残联五楼会议室。
八、联系电话:138*****137联系人:曹劲
长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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