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部分农业取用水监测点改造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部分农业取用水监测点改造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部分农业取用水监测点改造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部分农业取用水监测点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水利厅1号楼10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部分农业取用水监测点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1
预算金额:人民币43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30000.00元
采购需求:4+1套多声道超声波明渠流量计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其中适用渠道宽度0.5~20米的4套、适用渠道宽度0.5~60米1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将相关数据通过原有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发送到原接收平台。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辽宁省水利厅1#楼1009室(电话:***-********)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 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时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电子邮箱LSZXZBDL@163.com发送邮件并致电***-********,邮件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同时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盖章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盖章扫描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保证金转出基本账户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发送至邮箱。注:如果疫情发生变化出现特殊情况,一切按照疫情管控防控措施执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辽宁省水利厅1#楼10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辽宁省水利厅1#楼10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项目联系人:王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szxzbd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桂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雪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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