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办公电脑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办公电脑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办公电脑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宁强县财政局采购中心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17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CX(2021)01号

2、项目名称: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办公电脑及教学设备

3、预算金额:75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办公电脑及教学设备,1批,采购预算: 750,000.00元,项目概况: 办公电脑及教学设备,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办公电脑、一体机、一体化打印机,办公教学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20 08:00:00至 2021-10-31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第1.2.项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用以备案,资质需单独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16 18:00:00止

地点:宁强县财政局采购中心办公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17 14:30:00

地点:宁强县财政局采购中心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

地址:宁强县七里坝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宗泽

电 话:151*****239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陕西省宁强县羌州路北段财政局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9月13日

标签: 教学设备 办公电脑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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