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峡口镇居民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重新)施工招标公告
兴山县峡口镇居民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重新)施工招标公告
兴山县峡口镇居民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重新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峡口镇居民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重新招标),项目编号:XSZB(2013)H014,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字[2012]36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山县香溪河水污染防治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规划项目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三峡后续规划项目资金占85%,地方自筹1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对峡口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改造。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和安装 ,建设地点:兴山县峡口镇集镇 ,建设规模:2500m3/d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214.93601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要求、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所需设备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3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备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3.4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则须取得拟投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产品授权代理书(同时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符合以上资格审查要求的原件及原件清单一份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以采信。
3.6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若无相应的施工资质则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本项目中旧设备的拆除、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市政工程等内容施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应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证件按照《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网员登记办法》规定的要求至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办理网员登记手续后,登录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本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2投标申请人须凭密匙登录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后按提示通过网上商城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40000元(人民币)。
4.3下载招标文件及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起止时间均为2013年11月16日至2013年12月5日23时59分(开标前一天23时59分)。
4.4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xsxz.gov.cn,法人授权委托书在本网站“相关下载栏”下载,网员登录在“会员通道栏”点击相应按钮登录,相关规范性文件在“政务公开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兴山县电视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兴山县香溪河水污染防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兴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治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20号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联 系 人: 黄道成 联 系 人: 刘波
电 话: 139*****813 电 话: 13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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