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安澜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阁山水库防汛物资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绥化市安澜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阁山水库防汛物资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绥化市安澜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阁山水库防汛物资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3 16:50 发布人:黑龙江中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绥化市阁山水库建设管理局(绥化市安澜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化市安澜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阁山水库防汛物资库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X[CG]2021-023
2、项目名称:绥化市安澜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阁山水库防汛物资库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约437372.42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绥化市安澜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阁山水库防汛物资库工程,详细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7、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实施地点以签订合同为准)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验收标准:此工程执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5-2012)、《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NB/T35045-2014)、《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5017-2007)。
10、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1、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期申报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等有关事宜的通知》(黑建疫防〔2020〕16号)的相关规定,建设类企业资质有效期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可以延期向行政审批部门申报,延期申报截止日期与我省宣布疫情结束后1个月以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磋商要求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磋商要求潜在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拟派建造师)1人(应具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期申报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等有关事宜的通知》(黑建疫防〔2020〕16号)的相关规定,人员执业资格有效期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可以延期向行政审批部门申报,延期申报截止日期与我省宣布疫情结束后1个月以内)。
3.4、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磋商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磋商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所有磋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踏勘及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供应商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磋商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否则其磋商活动将被否决。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规定,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失信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①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建造师)】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核查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②供应商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网站核查结果为准)。
3.6、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建造师)近3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核查记录(查询方式: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3.7、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其供应商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企业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已递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将依法没收其已递交的履约保证金)。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5、未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6、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1、依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20〕3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黑财采〔2020〕4号)的相关规定,由于现阶段正处于疫情防控期内,为最大可能减少公众场所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本项目采用远程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暂定:2021年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文件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hljzhongxuan@163.com(邮件主题标记为“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查收),核实信息真实无误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请拨打电话****-********-****、156*****806。
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黑龙江易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60号5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易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60号5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七、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其他网址转载内容均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 购 人:绥化市安澜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东城路4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20-2号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156*****806
邮 箱:hljzhongxuan@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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