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危化单元安全整改招标公告

焦化厂危化单元安全整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焦化厂危化单元安全整改项目公开报名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BGT-2021-0007)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下称“招标单位”)受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 焦化厂危化单元安全整改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意向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条件: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估算金额2000万元。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焦化厂。

2.2建设内容:

2.2.1完善粗苯蒸馏工段的温度、压力等参数的远程监控;同时在粗苯蒸馏工段设置门禁系统,加强人员进出管理。

2.2.2配备安全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在现有12个储罐和10台泵的进出口管道、消防系统的管道、定量装车系统新增控制阀和配套的截断阀,开关阀共计73台,截断阀共计61个。粗苯储槽、洗油槽、焦油槽的液位和泵的开关控制阀连锁,储罐的液位高低连锁开关控制阀,控制阀信号引入控制室,实现远程操作。

2.2.3按照焦化油库危化品区域安全设施检查整改要求,在油库加装焦油和粗苯装车计量及安全装置,改进现有装车系统,实现自动定量装车操作。

2.2.4根据罐区管理的需求,油库拟设置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具有周界报警、图像火灾功能)、火灾报警系统、扩音呼叫系统,对罐区实行全方位管控,实时、准确、可靠、经济的采集储槽监控信息,实现大范围的数据共享。技术人员基于多参数的实时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处理,进一步提高计量精度,提高罐区安全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2.2.5新增气体检测报警系统集中控制装置,配套报警仪,并接入到控制系统。

2.2.6配套建构筑物、基础自动化设施、公辅设施及厂区道路、地坪及绿化。

2.3计划工期:本工程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工,绝对工期240日历天;

2.3.1初设前需完成HAZOP分析报告、SIL定级报告、此两项,20天。

2.3.2从发出中标通知书起,完成初步设计审查,且被宁钢批准,60天。

2.3.3从发出中标通知书开始,到项目现场土建施工开始,60天。

2.3.4从开始施工到全部设施投产运行,180天。

2.3.5编制SIF验算报告并竣工验收,交竣工验收时间符合宁钢制度。

2.4招标范围:

2.4.1工程实行项目总承包,承包方从设计、采购、施工等方面向发包方总负责。

2.4.2承包方负责的范围和内容:

2.4.2.1负责焦化厂危化单元安全整改项目的所有设计,包括工艺、监控、自控、土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卫生的初步设计、详细设计。

2.4.2.2负责工程和设备采购、制造、运输和储存、施工、安装、调试、检验(含仪表初次检验)、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等。

2.4.2.3向发包方提供所有需要的施工及调试规范和要求,总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整个项目安装需要的数据和资料及安装计划、调试计划及施工调试方案。并对操作运行和机电人员进行培训,提供相关生产操作说明,协助编制操作规程和开工方案。

2.4.2.4按照发包方的总体进度要求,按时提供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安装、运行说明。

2.4.2.5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

2.4.2.6其它方面:

2.4.2.6.1培训:“三电”操作及软件人员在承包方和现场的培训由承包方负责,其食宿自理。“三电”操作及软件人员在承包方和现场的培训由承包方负责,其食宿自理。

2.4.2.6.2负荷试车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提出试车方案,经发包方批准后实施,在负荷试车过程中承包方负责技术指导,发包方负责组织。

2.4.2.6.3热负荷联动试车、试生产首次填充的所需的润滑剂和液压介质填充料由承包方负责,正常生产等所需的润滑剂和液压介质填充料属于发包方范围。

2.4.2.6.4设备易损件和备品备件(除设备随机和调试用易损备件外)由承包方提出清单,发包方自行采购。随机备件和调试备件由承包人负责。

2.4.2.6.5承包方负责提供全系统的软件功能规格书、“三电”控制操作说明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由承包方负责提供原始资料,协助发包方编制。

2.4.2.6.6 除注明和设备自带的专用工具外,其余生产用的工器具、运输工具、办公设施由发包方负责。

2.4.2.6.7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坏由承包方负责保修及更换(易损件除外),若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误操作等人为因素引起的设备损坏由发包方负责保修及更换。

2.4.2.6.8 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就近选取,由建设(业主)方现场指定地点,承包方自行装表计量。各投标单位应在踏勘现场时自行查明。生活、施工用水、用电量由业主代缴向供电、供水部门缴付费用并从工程款中向承包方扣还。

2.4.2.6.9特殊设备(如起重机、压力容器等)根据国家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申报政府专门职能机构报批、验收,由承包方办理。使用登记许可证的办理由发包方办理,承包方提供资料。

2.4.2.6.10合同范围内必要的辅助检修设施和安全设施由承包方负责。

2.4.2.6.11新增建构筑物内干粉灭火器和消防设施由承包方负责实施。

2.4.2.6.12防雷接地需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提供检测报告。

2.4.2.6.13本工程绿化费用投入不低于建安报价的千分之八。绿化的实施方案需经甲方批准同意。

2.4.2.6.14本标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发包文件内容,承包方应保证系统的完整性,并对合同工程的功能性、完整性负责。除发包文件明确不在发包范围内的,本发包文件及其附件没有提到,但为了本发包工程生产工艺顺畅、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安全和检修设施、防雷接地、环境保护等内容应包括在内。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焦化厂危化单元安全整改项目技术规格书,若本文件与技术规格书有冲突,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2.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100%;重大质量事故为零。

2.6安全目标:轻伤及以上事故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境内独立法人,需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2.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化工专业工程设计类执业资格;

3.2.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3.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涉金融黑名单、失信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本次招标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条件:1)仅允许两家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于 2021 年 09 月 13 日至 2021 年 09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首页中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点击“我要报名”。

4.2招标单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入围审查(资格初步审核),请投标人按投标人资格要求递交相关资料,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请及时办理购标(若有)手续,并及时登录”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采用转账方式支付,售后不退,账号同投标保证金账号(详见本章第8.4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具体截止时间以最终下载的招标文件上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以招标人实际收到为准。

5.2递交方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通过邮政或快递递交。确需现场递交文件资料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及滞留时间,递交人员(限1人)应提前1天与招标中心(池女士,****-********)预约递交的时间,并提供递交人员的“杭州健康码”截图,递交时需当场出示“杭州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外包装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5.3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86号(招标中心二楼,池女士收,电话:0571-85032592)。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疫情防控期间,项目为非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开标会。

7.投标保证金

7.1递交方式:银行公对公转帐,须备注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简写)。

7.2金 额: 贰拾 万元。

7.3时间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16:00前将足额投标保证金缴存至专用账户。

7.4专用账户:

帐户名: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银行帐号:3300 1616 5810 5000 0862

8.其他事项

8.1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认为招标投标活动或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中心提出。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中心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杭钢集团招标办投诉,投诉电话:****-********,联系人:方先生。

8.2投标人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的使用权和修订权为招标人所有,且所有投标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理由,向招标人索取报酬或提出索赔。

8.3疫情期间,本次开标为非公开开标,不邀请各投标人参加,杭钢集团纪委或招标人代表现场监督。中标候选人将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予以公示,各投标人可登录“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查看相关信息,并请自行关注。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中标单位。

9.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10.2招标单位: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 系 人:池女士 电话:****-******** 邮箱:chimin@hzsteel.com

澄清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邮箱:wushulan@hzsteel.com

10.3招标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86号,招标中心二楼。

(本页以下空白)


杭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1-09-13

标签: 整改 安全 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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