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高新政采招【2013】21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公告类型 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2013-11-29 09:00 到 2013-12-03 17:00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2
各包采购内容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若投标人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其投标主要产品(中型水罐消防车 、抢险救援车)生产厂商 (或生产厂商在成都注册的分公司)出具针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说明:同一生产厂商不同型号的产品可以向多家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如同一生产厂商同一型号的产品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的,则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如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则其他投标人的生产厂商授权书无效,以此类推);3.投标人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则在成都市应有注册登记的分公司;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详见各包采购内容附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8号3楼消防大队联系人:代雪玉 联系电话:138*****35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联 系 人:刘婷婷联系电话:***-********传 真:***-********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刘婷婷联系电话:***-********传 真:***-********
其它内容 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各潜在投标人: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拟对“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要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公示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日17:00前(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采购中心,对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非常感谢您的参与一、 招标编号:高新政采招【2013】21号二、 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采购项目三、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高新区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编号:2013-10-26四、 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二个包 第一包:中型水罐消防车辆(含随车器材) 一辆 第二包:抢险救援车(含随车器材) 一辆 (具体采购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若投标人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其投标主要产品(中型水罐消防车 、抢险救援车)生产厂商 (或生产厂商在成都注册的分公司)出具针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说明:同一生产厂商不同型号的产品可以向多家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如同一生产厂商同一型号的产品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的,则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如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则其他投标人的生产厂商授权书无效,以此类推);3.投标人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则在成都市应有注册登记的分公司;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联 系 人:刘婷婷联系电话:***-********传 真:***-********采购人: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8号3楼消防大队联系人:代雪玉 联系电话:138*****353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附:采购要求
备注: 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公示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日17:00前(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采购中心,对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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