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高新政采招【2013】21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公告类型 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2013-11-29 09:00 到 2013-12-03 17:00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2
各包采购内容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若投标人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其投标主要产品(中型水罐消防车 、抢险救援车)生产厂商 (或生产厂商在成都注册的分公司)出具针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说明:同一生产厂商不同型号的产品可以向多家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如同一生产厂商同一型号的产品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的,则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如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则其他投标人的生产厂商授权书无效,以此类推);3.投标人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则在成都市应有注册登记的分公司;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详见各包采购内容附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8号3楼消防大队联系人:代雪玉 联系电话:138*****35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联 系 人:刘婷婷联系电话:***-********传 真:***-********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刘婷婷联系电话:***-********传 真:***-********
其它内容 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各潜在投标人: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拟对“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要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公示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日17:00前(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采购中心,对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非常感谢您的参与一、 招标编号:高新政采招【2013】21号二、 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采购项目三、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高新区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编号:2013-10-26四、 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二个包 第一包:中型水罐消防车辆(含随车器材) 一辆 第二包:抢险救援车(含随车器材) 一辆 (具体采购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若投标人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其投标主要产品(中型水罐消防车 、抢险救援车)生产厂商 (或生产厂商在成都注册的分公司)出具针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说明:同一生产厂商不同型号的产品可以向多家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如同一生产厂商同一型号的产品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的,则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如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则其他投标人的生产厂商授权书无效,以此类推);3.投标人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则在成都市应有注册登记的分公司;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联 系 人:刘婷婷联系电话:***-********传 真:***-********采购人: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8号3楼消防大队联系人:代雪玉 联系电话:138*****353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附:采购要求
备注: 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公示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日17:00前(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采购中心,对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各潜在投标人: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拟对“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要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公示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日17:00前(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采购中心,对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非常感谢您的参与一、 招标编号:高新政采招【2013】21号二、 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采购项目三、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高新区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编号:2013-10-26四、 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二个包 第一包:中型水罐消防车辆(含随车器材)一辆 第二包:抢险救援车(含随车器材)一辆 (具体采购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若投标人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其投标主要产品(中型水罐消防车 、抢险救援车)生产厂商 (或生产厂商在成都注册的分公司)出具针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说明:同一生产厂商不同型号的产品可以向多家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如同一生产厂商同一型号的产品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的,则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如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则其他投标人的生产厂商授权书无效,以此类推);3.投标人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则在成都市应有注册登记的分公司;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联 系 人:刘婷婷联系电话:***-********传真:***-********采购人: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8号3楼消防大队联系人:代雪玉 联系电话:138*****353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附:采购要求附件:成都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三次)采购项目采购要求第一包:中型水罐消防车(含随车器材)一辆(一)主要配置及技术参数1、整车技术参数1.1外形尺寸:8600mm×2480mm×3600mm1.2满载总质量:15620kg1.3乘员人数:6人1.4最高车速:≥90km/h1.5排放标准:国Ⅳ2、底盘技术参数:2.1制 造 商: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2底盘型号:QL1160AMFRY二类底盘2.3驱动形式:4×22.4轴距:4500mm2.5发动机型号:6HK1-TCNG402.6缸数:62.7型式:直列六缸、水冷、增压中冷、高压共轨电控柴油发动机2.8额定功率:177/2400(Kw/rpm)2.9扭矩:706/1450(Nm/rpm)2.10档位数:6 12.11离合器:单片、干式、带缓冲弹簧3、取力器 :3.1形式: 全功率夹心式、带附加冷却装置3.2润滑方式: 飞溅式4、消防泵4.1型  号: CB10/60G车用高速消防泵4.2流  量: 1.0MPa时(常压工况) 60 L/s1.8Mpa时(中压工况) 30 L/s4.3引水形式:采用全自动水环式引水4.5吸水深度:7m4.6引水时间:≤40s4.7安装形式:后置式 5、水炮5.1型号: PS505.2流量: ≥50 L/s5.3射程: ≥60m(二)主要功能及结构1、驾驶室:1.1结 构:四门双排座一体式焊接结构,带专用液压翻转机构。1.2座位设置:2+4,其中前排2座,后排4座。后排靠背处设有四个空气呼吸器架,座椅下可放置空气呼吸器备用瓶。1.3设  备:驾驶室内配置原车冷暖空调;设置水泵的取力器开关;警报器及警灯开关等。2、泵房、管路及控制系统:2.1泵房2.1.1泵房安装形式: 后置式2.2.2泵房内设置:水泵及管路系统,其结构紧凑、排布科学合理,装有仪表、指示灯、操控开关的显示控制面板设置在方便战斗员操作使用的位置,并有明确的文字标识。2.2管路系统:2.2.1 进水口: 泵房两侧设有1个Φ125mm吸水口;1个带Φ125mm气动蝶阀的进水口,用于与水罐相连接。2.2.2 注水口: 泵房两侧各设1个带球阀的Φ80mm的罐注水口。2.2.3 出水口: 泵房后部设2个带阀门的Φ80mm出水口和2个带阀门的Φ65mm出水口。2.2.4 放余水管路:为保护水泵及各球阀,在管路中加装了放余水球阀。2.2.5 冷却水管路: 为保护取力器的正常工作,管路中设有附加冷却装置。2.2.6 卷盘: 在泵房设1个带枪的中压卷盘。2.3一体集成式流程控制系统:设置在泵房中间后部,具备操作流程显示、液位显示、压力显示、真空显示、手油门控制系统等功能,一体集成,清晰快捷。 3、液罐3.1容量:水(5500L) 3.2材质:优质碳钢3.3结构:内加纵横防荡隔板3.4型式:内胆式3.5设备:1个Φ450mm入口孔,带快速开启锁紧装置1个溢流装置 1个液位传感器1个带阀门的排污口2个注水口1个卸压装置 4、器材厢 4.1材  质:优质钢材及铝合金型材4.2结  构:车厢外骨架及外蒙皮均为优质Q235A钢材,内骨架为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内装饰板及底板均为表面经阳极氧化处理的铝合金板。4.3器材厢门:采用轻型优质铝合金,带铝合金大幅卷帘门,启闭灵活、密封性好、噪音低、外形美观、轻便可靠,所有卷帘门均可通用一把钥匙开启。4.4踏脚板:每个器材厢门下都设有踏脚翻板,供人取放器材用。4.5内部结构:内骨架采用铝型材搭接技术,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空间利用率和可变性,在器材内采用了新型滑动托架、拖板以及高强度的塑料存放盒等存放结构,充分利用车厢内部有限空间,造形的美观,取放器材方便、牢固。 5、电器及警示系统:5.1车顶前部配置有长排警灯,驾驶室内安装大功率警报器。5.2车厢顶后部配置有全方位电控照明灯5.3车厢两侧上部各配置2只爆闪灯5.4其余照明及警示设备符合GA39.4-92中电气系统的规定和要求6、喷漆6.1车身颜色:符合GB7258规定的GB/T3181《漆膜颜色标准》中R03大红色6.2车身漆料:车厢表面喷涂进口消防红色光面漆6.3整车标示:可按用户要求进行喷涂7、车顶7.1车厢后部右侧设置有铝合金安全梯;7.2车厢上部铺设防滑板进行蒙皮,积水自然下流;8、总体技术要求8.1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符合规范的铭牌标志;8.2整车性能符合GB7956-1998《消防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8.3液罐质量符合公安部GA39.5-92的规定。8.4整车外观保持一定的平整度,符合GA39.5-92的规定。8.5所有铆接保持一定的密度。8.6所有焊接牢固、光洁、平整。9、器材清单序号型号名称数量规格附注116-65-20水带总成8盘65×20000mm插入式接口,16kg级216-80-20水带总成4盘80×20000mm插入式接口,16kg级3吸水管总成4根125×2000mm螺纹式接口4FB450地上消火栓扳手1把450mm5FB800地下消火栓扳手1把800 mm6FFS80三分水器1支80×65 mm插入式接口7FG600水带挂钩4个600 mm8FH80护带桥2件80 mm9FL125滤水器1个125 mm螺纹式接口10FP470水带包布4个470 mm11FS125吸水管扳手4把125 mm12KJ65/80异径接口2个65×80内扣式13KJK65×80Z异径接口2个65(雌)×80(雄)mm插入式接口14KJK80×65Z异径接口2个80(雌)×65(雄)mm插入式接口15KJ125/100异径接口1个125×100螺纹式接口16KXK65异型接口2个65内扣/65雄65插入转65内扣17KXK80异型接口2个80内扣/80雄80插入转80内扣18铁锹1把2#19GFJ817尖斧1把817 mm20GT1铁铤1支1000 mm21MY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具2kg22QZG3.5/7.5直流开关水枪2支65×19mm插入式接口23QZK3.5/7.5开花水枪2支65×19mm插入式接口24原车工具1套底盘厂随车附件25水桶2个26GB19151-2003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2个第二包:抢险救援车(含随车器材)一辆(一)技术参数及可装配置1、整车1.1 长×宽×高 (mm)   5990x2000x29951.2 满载总质量(kg)     42801.3 前轴载荷 (kg)        16201.4 后轴载荷 (kg)        26601.5 乘员数(人)              5(包括驾驶员)1.6 排放标准: 欧Ⅲ2、底盘2.1型号名称南京依维柯NJ6593ER6轻型客车2.2发动机型号SOFIM8140.43S涡轮增压,直喷式2.3排量(L)2.7982.4额定功率(kw/rpm) 92/36002.5最大扭矩(Nm/rpm) 269/18002.6最小离地间隙(mm): ≤2222.7最高车速(km/h) ≥1252.8最小转弯半径(m):≤6.052.9轴距(mm) 33102.10最大爬坡度(干硬路面) (%) ≮33 %2.11制动距离(车速30km/h时) (m)≤102.12百公里油耗(l,50km/h车速,不计空调)≤92.13变 速 箱:手动5挡变速2.14制动:带有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2.15转向: 左置方向盘(带动力转向)(二)主要功能及结构1、车身: 车身为钢骨架,车顶为玻璃钢结构2、器材厢 2.1材质:高强度铝合金 2.2结构:整体为铝合金骨架厢体,又根据具体器材进行配置,运用专用夹头、托架、拖板、不锈钢盒及塑料盒对器材进行固定。连接采用高强度专用连接件内藏式搭接结构,厢内设有照明装置,整个器材厢可存放个人防护装置、照明器材、破拆工具、堵漏工具、侦检器材,还设有精密仪器专用箱等消防装备。3、电气系统3.1驾驶室顶端安装有长排警灯3.2车顶左右合适位置各安装有一组爆闪灯3.3警报器功率为100W,带调音、调频、扩音功能3.4其余照明及警示设备符合GA39.5-92中电气系统的规定和要求。4、喷漆4.1车身颜色:符合GB7258规定的GB/T3181《漆膜颜色标准》中R03大红色4.2整车其他标识按用户要求5、装配器材:(根据用户要求配备)序号型号名称数量规格附注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具)12kg2原车附件及工具(箱)1五十铃厂随车附件3水桶(个)24GB19151-2003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个)2 总说明:★提供投标车辆的宣传彩页及产品说明书原件。注:以上产品必须符合消防行业现有最新标准。1.1安装和调试1、由卖方负责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2、卖方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1.2技术培训1、卖方应结合应用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最终验收等各阶段,同步地对买方的技术人员就有关设备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保养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培训,直至使受训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现场培训由卖方负责在设备安装现场对买方技术人员组织技术培训,人数不限;2、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培训讲义教材、培训教员等均由卖方负责提供。技术培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卖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且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1.3技术服务资料要求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所有技术资料:1、底盘使用说明书(含电子文档)2、底盘维修手册(含电子文档)3、使用说明书(含电子文档)4、消防器材清单(含电子文档)5、交接清单6、合格证7、底盘合格证8、底盘质量保修卡9、消防车跟踪服务卡10、发动机号码拓印件11、底盘号码拓印件12、交货时需提供消防车辆3C认证报告注:第一项至第五项要求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1.4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为自合同所列的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1年;提供该车全程跟踪服务及终生维护,负责用户的使用培训并免费提供有关培训资料(含电子文档)。2、验收标准:货物验收要求按照国家、国际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以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验收,主要通过现场有关参数测试及实际运行情况,由验收组验收;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验收程序和所执行的验收标准。3、要求是由供应商在蓉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授权的本地企业承担。售后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4、上装和底盘由供应商负责长期维护。5、以上只是基本要求,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更优质的服务。1.5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1、验收标准: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a.出厂检验卖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b.安装调试检验(1)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买方。 c.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卖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部门或专家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责任风险由卖方负责,产品送达现场,须经买方派员与卖方人员一起查验并送交通、监理部门审验上牌后,才能办理最终验收交接手续。若车辆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或未按照协议的要求履约,买方有权拒绝接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1.6专用工具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1.7备品备件卖方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后两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1.8其他要求★车辆应达到需方要求并确保在公安部消防局能上武警牌照。1.9交货时间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1.10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1.1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合同款,所有货物在用户使用现场验收合格交货后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合同款,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合同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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