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平台托管和业务系统运维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09-18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平台托管和业务系统运维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09-18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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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平台托管和业务系统运维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9-14 至 2021-09-18
撰写单位: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平台托管和业务系统运维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平台托管和业务系统运维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400-0115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平台托管和业务系统运维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公积金业务系统运维

1

2

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托管

1

二、项目概述

1、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不断优化和完善,逐步构建起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为主体的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管理系统,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个人贷款、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四大核心业务系统,推出了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12329热线、12329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好差评”、电子印章等一系列贴近缴存职工、提能增效的服务功能,为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并获得了良好的应用成效,得到了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的广泛认可。本次招标公积金业务系统维护期为一年。

2、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JGJ/T 320-2014)、《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公共接口标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及《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服务导则》等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为项目建设主要依据,解决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负荷重、业务单点故障、数据安全风险、规划管理等问题,建设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综合服务及监督管理云平台项目。满足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云平台部署、云平台管理的要求,本次将综合服务平台部署至云平台进行托管,托管期为一年。

三、采购说明及技术要求

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年度运维项目及综合服务平台托管,包括:软件维护、现场运维、需求调整、政策变更等,对依托于核心业务系统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托管。

本次运维服务的范围包括归集提取管理系统、个人贷款管理系统、会计核算管理系统、系统配置中心、客户管理系统、流程管理中心、资金管理系统、报表管理系统、催缴催建系统、绩效考核系统、风险监控系统、行政执法、稽核审计系统、统计分析系统等,已接入当地市政务服务平台的好差评系统、电子印章系统、办件信息上报等系统、驻场服务等。本次托管服务的范围包括综合服务平台各项服务渠道和综合监管系统。

本次住房公积金系统运维和综合服务平台托管需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三级等保相关要求,并依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行业要求,确保住房公积金数据资产归属公积金中心、保障住房公积金数据资产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自动化手段加人工服务方式保证我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平稳、高效、安全运行。确保我中心业务办理、信息查询、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四类服务功能平稳运行,保证缴存单位和职工多渠道服务要求,全年向客户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此次招标对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托管,必须保证数据资产安全性和系统高可用性、以提高中心综合平台服务效率和降低系统运行风险为目标。

  1. 公积金业务系统运维

    1、运维要求:通过自动化手段加人工服务方式保证中心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行;确保业务数据安全;定期进行系统调优;配合其他厂商进行系统平台开发、升级、迁移等各项辅助工作;及时修补系统中发现的漏洞;确保系统在不断迭代的过程中保持系统的稳定性,包括平台搭建、系统上线(下线)、系统版本更新、政策变更、参数修改、系统迁移等;保障系统所有数据存储安全、业务控制逻辑一致;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数据修改等服务。

    2、软件开发:信息系统建设开发过程中按采购人要求对开发进程和质量提供技术支持,保障采购方政策调整和业务办理需要。包括 bug 分析与修复;撰写并更新业务操作、运维手册。

    3、重要节点:技术服务支持在关键业务时间(如年度计息、年终结算)、关键事件(如系统移机等)、重大时段(如两会、人代会、节假日等)中提供专业技术人员支持,派出专业人员保证业务过渡、系统平稳运行;对采购人进行定期回访和现场系统诊断,发现问题跟踪解决;对中心信息化建设提供合理化规划、疑难问题解决建议及相关技术方案和技术咨询。

    (1)应急保障、紧急救援服务,根据故障情况提供保障:

    ?BUG、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数据库不能正常运行、数据丢失等,影响采购人业务系统运行,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工程师应在3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

    ?系统性能显著下降,工程师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到现场进行数据库性能调整。紧急情况3小时内到达,其他双方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

    ?系统迁移或补丁、升级需要按约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理。

    (2)技术资料建档,提供的每一次服务必须提交服务文档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次服务内容、发现问题、解决实施方案与建议等),服务文档双方确认并加盖公章,文档内容应完整、清晰和连续。

    (3)运维服务,提供1名驻场工程师,对采购人系统运行提供维护工作。

    (二)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托管

    1、托管要求:

    (1)投标人运维服务配备7*24 小时人员值守,通过主机监控软件检测主机运行情况和应用系统运行情况,出现异常自动电话、微信报警。

    (2)投标人配备专职公积金系统维护专员,编制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以月为颗粒度的运行报表,提供平台运行情况、服务器资源占用情况并对平台数据保证安全、不得外泄。

    (3)投标人提供采购人专用 UKEY,通过 UKEY 加用户名来访问应用服务节点的服务器,采购人可检查、巡检公积金平台服务的运行情况。投标人每月向采购人出具详细的巡检报告,内容包括并不限于系统运行情况、硬件运行情况等。

    2、安全要求:

    (1)因本项目涉及采购人数据应用,供应商将保障平台安全运行措施详细陈述。方案利用采购人现有资源实现,其中用户和密码管理必须基于数字证书设计规划。

    (2)中标人承诺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全部互联网安全责任(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的除外),因网络入侵、程序错误等原因造成数据泄漏或资金损失,以及其他各类互联网安全事故,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3)保密要求

    供应商必须对工程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3、云平台服务技术规格与要求

    供应商如采用云平台技术,则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云平台的安全性,住房公积金云平台应达到相应安全标准,以保证数据存储的实时性、安全性、可恢复性。

    四、其他要求

    (一)培训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具有制定培训方案的能力、以及专业的培训体系。如采购方有需要,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响应采购方的要求,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对采购单位及所有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及时、准确的了解系统使用,各岗位对应功能模块能够熟练操作。

    (二)接口要求:本次维护及综合服务平台托管服务在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有系统基础上进行,涉及到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或与现有系统进行接口开发的,以及涉及协调现有系统开发商配合的一切事宜,均由中标供应商和现有系统供应商协商解决,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公积金中心不负责任何协调性工作,此过程中不得影响原有业务的正常进行,否则中标供应商将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投标人应附相关承诺于投标文件中。

    (三)禁止转包: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踏勘说明: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服务期限

    一年。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签订合同服务半年后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服务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结清余款支付合同额的20%。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标书见附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标书见附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标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1年09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采购文件领取登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
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咨询电话: 0429-**************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联系方式:  0429-**************
邮箱地址: hldjyzx@126.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账号: ****************6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勇
电话:  042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 业务系统 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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