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修理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1年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修理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1年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修理等项目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2021年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修理等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进行报价响应。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2021年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修理等项目
1.3采购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5采购分类:专项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9采购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
1.10项目是否限价:是
2.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描述:
(1)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修理:采购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技术服务,目的是为了满足全省18家供电局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运维修理,提升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自动抄表率指标,保障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月度日平均自动抄表率达到99.6%以上,且每月1日自动抄表率达到100%。本标的中的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修理按照单个终端运维价格进行报价,乘以预估数量得出总报价。服务期限为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2)2021年计量自动化系统改造(全省低压客户负荷曲线数据采集及计算能力提升)项目测试项目:为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满足安全防护规范要求,开展系统功能、性能测试,入网安评测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三级)、电力监控安全评测等测试服务,并提供对应的整改建议和评测报告。
(3)2021年计量中心实验室认证咨询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含对计量中心CNAS复审工作所需的建立体系、培训、各个环节指导、审前指导、延伸服务、现场考评组后勤服务等所需的费用。
2.2采购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工期 | 备注 |
1 | 01 | 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修理 | 1-1 | 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修理 | 55.998 | 55.998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 |
2 | 02 | 2021年计量自动化系统改造(全省低压客户负荷曲线数据采集及计算能力提升)项目测试项目 | 2-1 | 2021年计量自动化系统改造(全省低压客户负荷曲线数据采集及计算能力提升)项目测试项目 | 34.72 | 34.72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 | |
3 | 03 | 2021年计量中心实验室认证咨询项目 | 3-1 | 2021年计量中心实验室认证咨询项目 | 10 | 10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 |
注:(1)本次采购标包1-1采用框架采购单价包干报价。采购控制价即响应最高限价,报价明细表中的“响应最高单价限价”作为最高限价,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响应单位报价单价超过报价明细表中响应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不合理的,视为无效报价。
(2)本次采购标包2-1、3-1设控制价(即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不合理的,视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 | 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3 |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6 |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报价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7 | 供应商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报价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8 | 供应商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1 | (1)供应商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等证书复印件。 (2)2018年至报价截止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至少一项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修理或运维等的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封面、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 | 1-1(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修理)标包 |
2 | 供应商应为省级及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测评机构(提供相关推荐证书或证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内)。 | 2-1(2021年计量自动化系统改造(全省低压客户负荷曲线数据采集及计算能力提升)项目测试项目)标包 |
3 | (1)2018年至报价截止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至少一项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封面、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 (2)供应商投入项目的人员须提供国内经认证协会注册的质量体系审核员证(QMS审核员)。 | 3-1(2021年计量中心实验室认证咨询项目)标包 |
4.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9月13日18时00分00秒至2021年9月17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获取。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响应,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00转1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0转3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1)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9月13日18时00分00秒,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9时00分00秒。
(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不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5.2 参加远程视频谈判会议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视频核查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视频核查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专用章(数字证书)效力证明文件一份(如使用则视频核查原件)。
5.3 远程视频谈判会议工具及时间
(1)视频会议工具:采用“腾讯会议”APP。
(2)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9月26日9时00分00秒。
5.4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递交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
(4)供应商未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工作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采购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
7.采购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2)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8.监督和投诉
8.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采购公示等文件约定之外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未在采购项目响应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8.2投诉举报渠道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采购业务质疑和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苏先生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jubxx1@hn.csg.cn)提交。
(2)采购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采购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钟先生
8.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2021年9月13日
标签: 采集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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