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区3座公厕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市区3座公厕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市区3座公厕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市区3座公厕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咨[2021]1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环境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漳州市环境卫生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鸿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加油站公厕、丽园广场公厕、前锋立体停车场楼后公厕);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90万元,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陆拾叁万玖仟伍佰捌拾伍元整,含暂列金人民币贰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639585元,暂列金¥296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2021年市区3座公厕提升改造项目(加油站公厕、丽园广场公厕、前锋立体停车场楼后公厕),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预算审核书、招标文件等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建筑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陆拾叁万玖仟伍佰捌拾伍元整,含暂列金人民币贰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639585元,暂列金¥29600元)。发包价为人民币伍拾玖万柒仟捌佰贰拾陆元整,含暂列金人民币贰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597826元,暂列金¥296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不低于二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临时一、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4)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只限邮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 月13 日至2021年09 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加QQ ********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7%)。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9 月24 日09 时30 分前;

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保函形式(保函形式包括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注: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9 月24 日09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至福建省鸿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2号)递交投标文件;

注:因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天请各投标人有序的在福建省鸿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2号)门口排队(请保持一米距离)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出示八闽健康码状态为绿码)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防疫健康信息码(当日健康状态为绿码)。体温检测正常(不超过37.2°C),提交完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后扫描微信直播群二维码,远程观看开标大厅现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公司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web/index.html#/index/new)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环境卫生中心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33号四层西侧,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2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shy123@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林、小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公厕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省鸿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