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医疗气体工程(项目编号:JTGP202103003C)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医疗气体工程(项目编号:JTGP202103003C)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胸科医院 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医疗气体工程 (项目编号:JTGP********3C)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医疗气体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GP********3C
项目名称: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医疗气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6万元
最高限价:175.0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75.06175.06其他专业施工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医疗气体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8931.4平方米。包括医疗综合楼内1~9层的医用氧气系统、负压吸引系统、压缩空气系统、二氧化碳系统、医用气体监控系统、 医用气体气源站内部设备及管道工艺安装等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及所有调试验收工作。具体详见采购人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01日至2022年04月30日,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3)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被授权人本单位职工承诺书并提供其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① 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②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8)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10)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1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1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09:00-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类,GC2级及以上)”或在有效期内的“新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C类,GC2级及以上)”;(2)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与医疗气体相关范围)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与医疗气体相关范围);(3)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产品名称需包括但不限于:(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真空负压机、医用压缩空气机);(4)供应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5)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6)正项目经理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其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其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2021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13室
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并保证招采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电子领取方式,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经办人手机号码、邮箱等资料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联系人方便代理人员做好记录,联系电话:138*****183,投标人以汇款形式获取文件。投标人电汇后须将汇款凭证照片、本单位财务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或普票)发送至代理公司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天津市胸科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医疗气体工程+供应商信息”电汇收款账户信息(只接受公对公汇款):单位名称: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天津北辰支行;行号:********6793;账号:****************3;行号: 4位 6414;电话:***-********。代理机构邮箱:tjjtgs2020lidong@163.com。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应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3.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胸科医院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台儿庄南路26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2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栋
电 话:138*****183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标签: 气体工程 提升工程 能力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