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系统业务用激光网络打印机设备招标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系统业务用激光网络打印机设备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就“激光网络打印机”(项目编号:RH-WTGK*******)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谈判。
  一、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标的为下列货物及其到货安装、调试、集成、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等服务: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激光网络打印机(彩色)

  130

  台

  详见采购文件

  2

  激光网络打印机(彩色)原厂标准耗材(每台设备配购一套)

  130

  套

  3

  激光网络打印机(黑白)

  465

  台

  4

  激光网络打印机(黑白)原厂标准耗材(每台设备配购一套)

  465

  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认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中的规定执行。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书面承诺);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书面承诺);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7、 是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产品代理商;
  8、 如为代理商则须具有产品代理商或合作伙伴资质证书;
  9、 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0、 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3C认证证书;
  11、 具有投标产品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12、 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请于2013年 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6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B502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信息:1.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2.拟投标产品品牌说明。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9日16: 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资格核对服务
  已完成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可将以下文件的纸质版送交招标方指定联系人。招标方将为供应商提供核对服务,并将核对服务意见告知供应商。
  1. 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注:1.本项服务仅为提示性服务,供应商有权选择是否申请参加核对服务。
  2.招标方的核对服务意见,仅供供应商完善投标资格文件使用,不作为评判供应商投标资格的依据。
  3.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时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六、招标方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01;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lxiao@pbc.gov.cn
  财务联系电话:********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金融街支行;
  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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