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喷涂项目预研公告

车辆喷涂项目预研公告

我部现对车辆喷涂项目进行技术参数公示,欢迎各企业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方联系。

一、项目名称:车辆喷涂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LBTPW-F1006

三、项目内容:因相关技术要求较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参数表

四、公示时间:2021年09月13日-2021年09月22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司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案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生产维修或销售企业;

(四)具备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及三级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五)具有迷彩图案设计能力,并能够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六)具有成功服务部队案例,有数码迷彩喷涂服务成果的优先;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 ,应主动声明 ,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九)供应商名称必须与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致。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o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人:袁先生153*****152

孙先生153*****274

王先生********558

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附件格式填写质疑建议书,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扫描发送邮箱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将在收到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二○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标签: 喷涂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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