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0年)编制招标公告
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0年)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阜康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0年)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 11: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Z*******
项目名称:阜康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0年)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编制《阜康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0年)、制定《阜康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阜康市城市供用热管理办法》。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编制《阜康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0年)、制定《阜康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阜康市城市供用热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编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产品及服务能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需包含热力规划等相关服务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天山南街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剑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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