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扫描仪阅卷机器及配套软件采购公告
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扫描仪阅卷机器及配套软件采购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面向社会采购扫描仪阅卷机器及配套软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人才中心扫描仪阅卷机器及配套软件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
采用询标的方式。
三、采购报价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一次性包干。
(1)磋商报价应是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及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
(2)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3)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项目采购需求
人才中心扫描仪阅卷机器及配套软件采购项目详见附件一。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也不接受合同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材料
1.报价书(格式自拟);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实力(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经营业绩、成功案例等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材料);
4.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扫描仪阅卷机器及配套软件方案。
七、投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接收方式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17:00止。
2.投标文件接收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有效投标时间内,将投标材料以纸质的形式送至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鄞州区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A407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zhangkangjie@vip.126.com。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7月3日前。
九、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式采用不见面评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分表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服务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评分过程采用四舍五入,并保留2位小数。
(二)评分标准:
见附件二。
十、评标确定
由评标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一、公告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告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6月29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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