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滨海医院(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根据工作需求,现通过院内磋商方式对库房租赁服务项目实施院内采购,遴选1家供应商提供该项服务。现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库房租赁服务
2.项目编号:CGB-202112-ZW02
二、采购方式
院内磋商
三、项目内容
主要内容:为我院待报废未处理的固定资产提供库房和管理服务,租赁仓库面积:1000㎡。具体详见院内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书。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30万元。
五、服务期和地点
1.服务期:租期限壹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并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投标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医院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质审验,验资材料按院内招标资质审验要求(附件一)备齐,开标时递交评委会审验。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供应商报名时将投标单位电子邮箱提供给医院采购办,便于接收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供应商应于开标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且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到医院评委会。
九、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
(一)报名方式:该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表(附件二),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资质要求相关证书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采购办邮箱。投标供应商报名后需电话告知医院采购办进行确认。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下午4点(节假日除外)。
(三)逾期报名或者未按指定方式报名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浙江路41号
联系部门:采购办
联系电话:022-6566 5521
电子邮箱:
tjwzxc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