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总体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09-18

沈阳市沈北新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总体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09-18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沈北新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总体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9-13 至 2021-09-18
撰写单位: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沈北新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总体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沈北新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总体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3-00356
项目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总体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项目需求

以完善经济发展格局为目标,深入挖掘沈北新区在创新人才、区域品牌、头部企业、通道基础、平台经济等方面的发展优势,充分结合《沈北新区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沈北新区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沈北新区加快总部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沈北新区推动流量型经济发展行动方案》、《沈北新区推动服务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基础,提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的核心内涵、发展建议和机制支撑。形成《沈阳市沈北新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总体规划》。

项目研究范围将聚焦在如下方面:

1)沈北新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的现状诊断。从创新要素集聚及联合机制、专业服务业能级、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政策环境、服务总部经济的水平、对平台经济服务和监管能力等多个方面,全方位诊断沈北新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的发展基础和破题难点。

2)沈北新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的定位和规划。结合外部形势分析和现状诊断,从人才、品牌、头部企业、通道、平台等角度,围绕五型经济发展,提出沈北新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的定位和重点任务。

3)沈北新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的机制支撑。充分分析沈北新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所需的联合推动机制、认定和识别标准、运营监管体系、统计监测制度等方面内容,形成有力的机制支撑。

二、交付成果

需交付报告:《沈阳市沈北新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总体规划》报告电子版及PPT电子版。

三、项目实施和成果交付的时间计划

需在2021年10月20日交付初稿,2021年11月5日形成汇报成果。

四、研究成果验收方式

为了保证研究成果的科学性、有效性,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评审验收会,对提交的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并提出具备适应性和建设性的完善建议,经区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研究成果验收完毕。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5日形成汇报成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1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版备份加密文件现场递交至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西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须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邮箱等信息)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lnznxmgl@163.com并电话确认。
2、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储存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解密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街中央路6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第一商城B座1509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znxmgl@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羽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下载:沈阳市沈北新区打造未来都市型经济新体系总体规划-磋商文件-.doc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体规划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