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广西福牛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晒柑桔”)?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GC****************4

样品名称

日晒柑桔

生产日期

2021-01-12

型号规格

200g/瓶

标称生产企业

广西福牛特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北流市百年百汇商贸有限公司

检验不合格项目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检验机构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广西福牛特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01月12日使用购进的甘草柑桔生产了“日晒柑桔”共600瓶(生产日期:2021年01月12日,规格型号:200g/瓶),销售600瓶,库存0瓶,召回50瓶。经抽检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日晒柑桔”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06月10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依法处罚情况:该公司生产超限量食用食品添加剂的“日晒柑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未按规定遵守出厂食品留样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以下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南市监处罚〔2021〕5692号:1.警告;2.没收不合格的50瓶“日晒柑桔”(生产日期:2021年01月12日,规格型号:200g/瓶);3.没收违法所得600元;4.罚款人民币5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1.原料未进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的检验;2.公司出库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留样。

整改情况:1.加强对原料的管理;2.出厂必须按要求留样,并出具检验报告。

(四)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标签: 处置 核查 食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