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GXQ2014-31#地块新建商业项目的招标公告(A320682034200013100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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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GXQ2014-31#地块新建商业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GXQ2014-31#地块新建商业项目 | |||||||||||||||||||||||||||||||||||||||||||||||||||||||||||||||||||||||||||
标段编号 | A****************009001 | 标段名称 | GXQ2014-31#地块新建商业项目暖通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0月14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GXQ2014-31#地块新建商业项目暖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XQ2014-31#地块新建商业项目暖通工程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高新技术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XQ2014-31#地块新建商业项目暖通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GXQ2014-31#地块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风冷螺杆热泵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末端设备、水泵、水处理设备、排油烟设备、通风设备、空调配件等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以及与上述设备相连接的管道、配件等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内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详见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206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01日,竣工日期:2021 年12月30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GXQ2014-31#地块(商业楼、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暖通工程:风冷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排油烟系统、通风系统的管道管线安装、设备供货、运输(包括卸货、二次搬运、现场保管)、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辅材、设备减震设施、墙体及结构的开孔开洞、打凿、修补及配合其他专业或自身的管线、管件及设备的安装、移位等)、调试(包含但不限于调试时提供的调试用过滤器过滤网,管道酸洗、钝化等,及配合其他专业管件及设备等的调试)和验收、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培训等全部内容)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制造商(风冷螺杆热泵空调机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加盖制造商公章(授权书格式自拟)。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8年9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做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中标金额在14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暖通工程项目。 ⑴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⑵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审计部门或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核)证明材料; ⑶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 ⑷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⑸项目负责人、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项目金额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⑹本项目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变更过的业绩。 注: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 *******-****301.html">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247.html">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3.4.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5投标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3.4.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7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8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9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4.10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本次招标主要材料或设备推荐品牌为:
具体详见附件7:《GXQ2014-31#地块新建商业项目暖通工程推荐品牌表》如投标人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拟投品牌不得低于推荐品牌,并将拟投产品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在答疑澄清期限内提出,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作为网上提问附件上传提交,招标人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评委认定,所投品牌的性能档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于或高于推荐品牌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当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评委认定,所投品牌性能档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低于推荐品牌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发布的补充通知或答疑文件有异议 的,应于补充通知或答疑文件发布后 1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组织专家评委复议后,书面回复。投标文件中报价的产品品牌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投标人又未按照前款规定的时间、方式提出的,或虽提出但未经招标人组建的专家评审确认通过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 3.6所投品牌的技术参数: (1)所投风冷螺杆热泵机组的每台制冷/热量与招标图纸设计值对应的每台制冷/热量相比,负偏差均须在-3%以内(含-3%)。图纸设计每台制冷/热量分别为:516KW/512KW *1台、785KW/764KW *2台、1570KW/1528KW *3台。(以上技术参数以投标人投标递交的制造商盖章的投标设备技术参数资料为准,提供扫描件上传。)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风冷螺杆机组产品的每一款机组在中国能效标识网(https://www.energylabelrecord.com/index.htm)上的备案公告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均须满足1级能效等级,提供扫描件上传。 (3)投标风冷螺杆热泵机组的制造商在国内具有经AHRI认证或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的不小于1570 KW的风冷机组试验装置,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扫描件上传。 以上三项缺一不可,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9 月 13 日至2021年 10 月 14 日09 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 月 14 日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高新技术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软件园3号楼?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邮编:226500邮编:226500 联 系 人:张先生联 系 人:张晓艳 电话:159*****667 电话:137*****255 2021年9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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