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制作与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户外广告制作与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户外广告制作与发布招标项目已经上级批准,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立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LXZB-2013-278

2.2 招标内容: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户外广告制作与发布。共分2个标包,投标申请人可任选标包报名。

标包

标包位置

数量(个)

1

京珠高速公路与新阳高速公路互通区附近

1

2

石武客运专线跨G312国道交叉口附近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本金≥30万。

3.2投标人具备广告经营相关资质。

3.3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制作安装本招标产品的实力和能力。

3.4201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原因而败诉或被管理部门处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本招标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zb.hnicwx.com/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尚未在河南投资集团供应商库注册的,需先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4.3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12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登录平台直接报名,或到河南立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见第8条款)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3条款规定的资质文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2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6.2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6.3电子与纸质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暂定为2013年12月19日上午9:00。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郑州市农业路29号海特大厦7楼,河南立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6.4逾期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指定地点的密封纸质投标文件中的U盘不能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城东工业区

联系人:宋晓龙,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立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海特大厦712室

联系人:王杰锋、麻素娟,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话:****-*******

传 真:****-*******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立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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