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报警器采购项目(重招)公告
高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报警器采购项目(重招)公告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高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对高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报警器采购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PC2013HT017
二、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
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在茂名地区内设有售后服务维修点(投标人自有机构、授权单位或合作单位均可);
4.投标人和产品须得到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5.投标产品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鉴定证书(原件备
查);
6.投标人必须出具投标产品与现有警报遥控系统(遥控电声一体警报器)兼容的承诺函;
7.投标产品符合《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要求》(RFXB02-2007)、《人民防空电声警报器通用
要求》(RFXB03-2007)、《人民防空电声警报信号种类及音响格式》(RFXB02-2006)要求(需
提供国家人防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1月29日起至2013年12月6日(办公时间内,法定
节假日除外)到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RMB:150元,
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明文件(经年检,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② 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报名资料按以上顺序用A4纸张独立排列装订),以上证件(资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被拒绝。
六、报价文件受理时间2013年12月6日上午8:30-10:00(北京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高州市府前路57号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银行四楼)。
八、开/评标时间:2013年12月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由投标人到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告栏目里(网址:http://www.gaozhou.gov.cn/)找到相应的采购项目进行自行下载。
十、开/评标地点:高州市府前路57号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方联系人:湛先生
电话:0668-******* 联系电话:139*****020
地址:高州市府前路57号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银行四楼)
收 款 人: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高州支行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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