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氩气高频电刀及维生素检测仪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氩气高频电刀及维生素检测仪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邀请函
一、项目概况: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成都东部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委托,拟对成都东部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氩气高频电刀及维生素检测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101S23N4370)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二、采购预算:包1:26万;包2:20万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氩气高频电刀 | 1台 | 26 |
2 | 维生素检测仪 | 1台 | 20 |
合计 | 2台 | 46 |
三、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2投标人非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的供应商。
5、按照规定购买了比选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一项):①可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三表一附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9年至今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③事业单位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文件;④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参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4、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5、投标人非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6、按照规定购买了比选文件。
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确定的方式:在上以公告形式邀请供应商。
六、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方式:
1、比选文件自2021年09月15日至2021年09月17日9:00- 12:00,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2、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C座22楼2201-2203室。
3、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
1、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如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
注:以上内容均须验原件,除须提供原件以外其余均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复印件。
六、比选保证金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向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保证金:包1:4500元;包2:4000元;
(二)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4、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5、现金形式(由代理机构出具收到保证金现金的收据)
(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 户 行:招行成都玉双路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前。以本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收款银行的收到确认为准
注:1、一次性足额交纳比选保证金;2、交纳比选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3、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的保证金能顺利进入本项目的保证金账户,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比选保证金事宜。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21年09月24日下午14:30时前,将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一正二副) 递交至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C座2201室。
(注:比选申请文件必须胶装,不能是活页)
八、中选人确定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中选服务费:中选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选服务费【包1:4500.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整);包2:3500.00元(大写:叁仟伍佰元整)】,中选服务费应包含在比选报价中,但不单列。
十、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详见第三章。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成都东部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联系人:肖炜
联系方式:***-********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分支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C座22楼2201-2203室
联系人:张女士、李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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