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福州分行监控中心平台设备更新施工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福州分行监控中心平台设备更新施工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福州分行”或“采购人”)拟对本行监控中心平台设备进行部分更新施工,现对该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分行监控中心主要设备更新施工项目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华夏银行福州分行拟选聘一家供应商承接本行办公大楼监控中心主要设备更新及施工。更新项目计划采购大华运维服务器1台、大华金融服务器2台、大华视频综合平台一体机1台、大华流媒体服务器1台、大华门禁及报警接入主机1台,以及对原有大华安全防范管理平台软件进行升级等安装调试工作。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福建省有关安防工程标准相关规定,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年审并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在1000(含)万以上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违约等事件。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及资质,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公司经营年限达5年(含)以上,承接过金融机构安防工程,提供近3年承担过3个(含)与采购人或其他金融机构安防系统工程项目的类似案例(请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4.供应商愿意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倡导绿色理念,产品节能环保。以上需提供相应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资质等级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二级);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6.供应商无违法记录,无正在应诉或起诉的民事纠纷,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等不良信用记录,公司不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报名供应商,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名供应商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须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须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须为EXCEL版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与金融机构同业开展合作得协议。上述材料须加盖公章后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女士****-********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fzjcb@hxb.com.cn
征集期: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18日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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