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无人机、机器人和牵引车头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无人机、机器人和牵引车头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无人机、机器人和牵引车头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宁夏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兴庆区公告时间2021年09月14日15: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3:3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8日14:30
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78.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蓉
项目联系电话189*****232
采购单位宁夏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思源****-*******
代理机构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1号楼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蓉189*****232

项目概况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无人机、机器人和牵引车头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10457HW1951-0008

项目名称: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无人机、机器人和牵引车头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包,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每个包的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标包

标包划分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参数

预算(万元)

备注

4

双光无人机

双光无人机

16

同时搭载可见光相机及红外热成像相机,可快速定位目标,辅助现场作业决策。

78.4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本项目资格要求: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间(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3: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方式:由于疫情期间,情况特殊,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4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将营业执照、授权书等资料及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61@qq.com),邮件中清楚写明所报项目名称、所投包、投标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文件将以电子版回复到邮箱。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马思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1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吴蓉189*****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蓉

电 话:  189*****232

 

标签: 牵引车头 机器 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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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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