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招标公告
灯具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NJHW-130581 - 1b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南京脑科医院 的委托,就 南京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楼所需灯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宁发改投资字[2010]962号
项目名称: 南京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楼 项目地点: 南京市广州路264号
公告划分标段: 灯具 招标数量:
1 批
资金来源: 财政 招标内容及规格:
灯具;
二、 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如代理商投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提供灯具制造商的投标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个灯具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2)提供投标各型号格栅灯、筒灯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提供制造商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提供2009年1月至今投标人已履行的单项合同100万元及以上灯具项目用户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清单中必须提供业主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合同原件证明 。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提供原件):
①近3年,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②近3年,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的;或者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被取消过中标资格的行为。
2)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检察机关或南京市鼓楼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书”(提供原件)。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6)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3年11月29日9时至2013年12月04日16时
2.发售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3层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0元每标段。
五、 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20日下午14:00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25室
六、 其他说明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①投标申请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3层报名。②本次招标采用集中报名,时间:2013年12月4日下午14:00-16:00,投标单位到现场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前可与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黄工联系,联系电话:180*****669。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脑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广州路264号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3层
邮 编: 210000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 电 话: 180*****669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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