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关于长沙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长沙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由我局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湖南鼎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长沙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大白菜、胡萝卜、姜、淮山、甜椒”等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样,经检验发现该公司经营的 “购进日期为********”的食用农产品“甜椒”检验项目“铅(以Pb计)”结果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26日立案,2021年9月13日结案。该公司经营的 “购进日期为********”的食用农产品“甜椒”检验项目“铅(以Pb计)”结果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污染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该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我们收到检验报告出具JDLY********的《检验报告》,该公司销售的购进日期为********的食用农产品“甜椒检验项目“铅(以Pb计)”结果不符合GB2762-2017的要求。该公司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依法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作为销售者无法通过外观等方式判断其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属于污染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污染物质非食品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
整改措施:
1、立即停止采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甜椒,立即采取召回措施,迅速开展整改工作;
2、认真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进货是认真查验并留存供货商或生产商的证照、购进凭证和检验合格报告;
3、加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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