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桔钓沙片区2020-60G-0005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的谈判邀请函

关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桔钓沙片区2020-60G-0005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的谈判邀请函



关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桔钓沙片区2020-60G-0005

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的谈判邀请函


********1">深圳市鹏城瑞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泰行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誉恒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贵单位参加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桔钓沙片区2020-60G-0005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的交易谈判。
1.招标人/项目业主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桔钓沙片区2020-60G-0005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深圳市南澳东山股份合作公司。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4">2.1.投标人在深圳注册成立3年以上;(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具备房地产项目开发资质和成功经验;(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房地产项目开发资质证书及相关成功项目经验介绍,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具备本项目合作开发投资所需的资金实力(提供承诺函,确保项目不会出现延期交楼、项目烂尾等情况,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日前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小写:¥1,000,000元)。
3.竞谈保证金
********8">3.1招标人在本项目中要求投标人缴纳人民币100万元作为竞谈保证金,如投标人在招商公告报名期间已向深圳市南澳东山股份合作公司交纳竞谈保证金的,本次投标无需缴纳。
3.2投标人应向下列银行账户信息交纳竞谈保证金:
开户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新大支行
账户名:深圳市南澳东山股份合作公司
银行账号:********7373
3.3竞谈保证金付款方应与投标人是同一单位,应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否则可取消其谈判资格。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8二楼203室。
4.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①递交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现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递交人为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现场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未领取谈判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5.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如确认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于2021年9月23日当日上午9时30分前递交谈判应答文件。
5.2递交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8栋二楼评标室。
5.3递交人证明材料:①递交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现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递交人为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现场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递交人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有效证明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5.4谈判应答文件份数及要求:投标人应携带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将谈判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一正五副,并标明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正副本分开独立密封包装。谈判应答文件未进行密封的,不接受其投标。
5.5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其投标。
5.6本项目实行纸质谈判应答文件投标。
5.7所有谈判应答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6. 对谈判文件的质疑
若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9月16日10时至2021年9月17日17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提起质疑,招标人或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将于2021年9月18日18时前统一书面(包括网上发布信息)回复。********1">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谈判文件的内容。
********8">7.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9">8.特别说明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组织实施机构,仅负责本项目的信息发布、场地设施提供、组织招标的程序性工作,不对本项目的招标标的进行实质性审查,因招标人所招标标的(土地及物业)手续不齐全等原因造成中标人无法正常运营或使用的,由招标人和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本招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8.228031万元(以银行汇款形式交付,代理服务费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0〕123号)中规定的二、市、区属国企及集体企业土地合作开发(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业务收费标准收取(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通用条款第六节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转账时必须在备注注明“大鹏分公司项目代理服务费DPSZ********5”)。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10.谈判时间和地点
10.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谈判。
10.2谈判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
10.3谈判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8栋二楼评标室。
11.其他事项
11.1本次招标内容和要求以谈判文件为准。
11.2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传真或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招标人/项目业主:深圳市南澳东山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手机:138*****553
招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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