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大气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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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鹤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大气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鹤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大气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鹤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大气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ggzy.heb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1049

    2.项目名称:河南省鹤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大气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BCG-2021-0522-01

    苏玛罐;苏码罐自动采样系统(太阳能供电及机柜);热脱附仪

    *******

    *******

    2

    HBCG-2021-0522-02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仪;低浓度烟尘测试仪;多通道环境空气采样器;大气采样器;PM10、PM2.5颗粒物大气采样器;气象五参数仪器

    *******

    *******

    3

    HBCG-2021-0522-0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加配FID检测器);液相色谱仪(荧光+紫外检测器,双气路大体积自动进样)

    *******

    *******

    4

    HBCG-2021-0522-04

    红外烟气分析仪;氨气分析仪;硫化氢分析仪

    *******

    *******

    5

    HBCG-2021-0522-05

    紫外烟气分析仪;一氧化碳红外分析仪;饮食业油烟检测仪

    *******

    *******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6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国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至五包均需满足下列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下列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进口产品必须提交货物制造商或其指定总代授权书。如指定总代理商出具此授权书,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指定总代理的授权。如果产品授权书是英文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一套中文翻译的授权,否则视为无效授权。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ggzy.hebi.gov.cn)”网上;

    3.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下载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开标解密等相关事宜;投标人需先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进行企业注册入库,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fw.ggzy.hebi.gov.cn)“下载中心”相关说明。

    4.售价:0 元/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远程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和兴鹤大街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投标人需先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进行企业注册入库,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fw.ggzy.hebi.gov.cn)“下载中心”相关说明;

    ②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www.hngp.gov.cn)和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交易系统内部以 “答疑文件”形式告知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即最新的采购文件);

    ③各潜在投标人可在获取采购文件有效时间内自行下载,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④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s://zgcg.ggzy.hebi.gov.cn/bidopen_new/conformBid?openbid=true),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注:投标人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省鹤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295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金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女士

    联系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高铁广场南路交通客运枢纽西区新世纪公寓楼C座五楼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pdf
    相关附件:zb.pdf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能力 污染物监测 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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