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庭园项目弱电及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东方庭园项目弱电及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100G211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庭园项目弱电及智能化工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群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方庭园项目弱电及智能化工程。
2.2建设地点:道外区振江街与南新街交口。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为:7,816,738.40元
2.3建设规模:
项目分为3个地块(即卓园、臻园、雅园),总占地面积5515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3015.95平方米,其中地上168879.91平方米,地下44136.04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完成弱电及智能化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具体包含综合布线系统(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系统、可视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梯控系统、五方对讲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热表传输系统(配管)等。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计划工期:2021年10月20日至2023年9月30日,共711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份),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提供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查询"(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时00分至2021年9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0月 13日10时 3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7.2开标时间:2021 年 10月13日10时 30 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将投标文件其他材料递交到指定邮箱。招标文件规定的发送时间截止后,在本项目指定邮箱(********5@qq.com)进行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TBS、GBQ6、PDF格式文件及投标文件PDF格式,以上文件每个文件一个压缩包,一个邮件发送即可)的下载,下载文件无法读取所产生的其投标被否决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zfcxjst.hlj.gov.cn/);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
10.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8年9月1日-2021年9月1日)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
1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哈住建发[2021]193号)”文件执行,“908家企业(含外埠企业503家)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156家企业(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列入上述 908家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投标人须知用于本项目)。(含外埠企业 89
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含外埠企业 89家) 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10.5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10.6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群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陈先生
授权传真:****-********
授权E-mail:********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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