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明珠湾开发展览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南沙明珠湾开发展览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广州南沙明珠湾开发展览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州南沙明珠湾开发展览中心工程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南沙明珠湾开发展览中心项目坐落在广州南沙明珠湾区灵山岛尖,处于凤凰一桥的东侧,属于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范围内。

1.1.4 专业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智能化、节能)、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阶段的技术配合。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南发项目[2013]206号 。

1.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1.7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2亿元,其中布展工程费用4000万元,土建工程费用8000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1.1.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的土建工程,工程费用限额为8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建设过程中所有的报建报批设计文件(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方案报建)、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修改、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施工全程需派现场代表提供驻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等编制单位): /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它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设计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副教授或以上资格。

1.2.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展馆类项目),需提供设计合同。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展馆类项目),需提供设计合同。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5日10时00分至2013年12月11日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报名窗口2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1.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3.1.7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该项目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布展工程费用4000万元,土建工程费用800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的土建工程(设计内容包括: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人防地下室(人防工程)、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防雷接地、暖通、节能、钢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不含布展)、环境景观绿化、幕墙、市政、管线),工程费用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最终工程费用以业主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1.10、专业调整系数1.0和附加系数1.0,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 %。设计费按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中标方案需根据业主要求进行方案修改及深化设计以满足业主使用及规划报批需求,修改及深化费用20万元,含在设计费内,不另行支付;如果中标方修改及深化的方案无法达到业主的要求,业主可另外委托单位进行方案的修改及深化,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1.4.2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各阶段比例为15%、30%、55%。

1.4.3 岩土勘探部分,单价不得超过 150 元/米,如投标报价超过150 元米,则按150 元/米的综合单价计算作为合同价和结算价。最终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岩土勘察钻探总进尺暂按800米计)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8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7 招标人

1.7.1名称: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511455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麟新村麒天街13、15号黄梅路412、414号

1.7.3 联系人: 何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 ***-********

1.7.5 传真号码:

1.8.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60广州市华乐路青龙新村日升大厦4楼

1.8.3 联系人: 徐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

1.8.5 传真号码:***-********

1.8.6 电子邮箱:********3@qq.com">********3@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

1.9.4 传真号码: ***-********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1.11.4 传真号码:

1.11.5 网址:

附录1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序号

内容

申请人(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成员

1

名称(盖章)

2

法定代表人

3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4

总部电话号码

5

总部传真号码

6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7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8

本地电话号码

9

本地传真号码

10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11

电子邮箱

12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13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4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5

ISO9000认证号、范围

16

简介(宜300字以内)

17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18

申请人:申请日期:年 月 日


附录2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序号

投标人

(联合体成员)

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简介

合同额

(万元)

完成日期

申请人(盖章):申请日期:年 月 日


附录3

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序号

姓名

专业分工

职务

专业职称

工龄(年)

主要负责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项目负责人

注:总负责人和负责人按本工程的实际需求填写。

申请人:申请日期:年 月 日

广州南沙明珠湾开发展览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1项目概况1.1.1 工程名称:广州南沙明珠湾开发展览中心工程设计。1.1.2 工程位置:广州南沙明珠湾开发展览中心项目坐落在广州南沙明珠湾区灵山岛尖,处于凤凰一桥的东侧,属于南沙明珠湾区起步区范围内。1.1.4 专业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智能化、节能)、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阶段的技术配合。1.1.5项目批准文件: 穗南发项目[2013]206号 。1.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1.7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2亿元,其中布展工程费用4000万元,土建工程费用8000万元。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1.1.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的土建工程,工程费用限额为8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建设过程中所有的报建报批设计文件(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方案报建)、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修改、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施工全程需派现场代表提供驻场服务。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等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1.2.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它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1.2.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注: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设计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副教授或以上资格。1.2.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1.2.8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展馆类项目),需提供设计合同。1.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展馆类项目),需提供设计合同。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投标报名1.3.1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5日10时00分至2013年12月11日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报名窗口2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1.3.1.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1.3.1.7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1.3.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1.3.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1.4.1 该项目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布展工程费用4000万元,土建工程费用800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的土建工程(设计内容包括: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人防地下室(人防工程)、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防雷接地、暖通、节能、钢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不含布展)、环境景观绿化、幕墙、市政、管线),工程费用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最终工程费用以业主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1.10、专业调整系数1.0和附加系数1.0,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 %。设计费按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中标方案需根据业主要求进行方案修改及深化设计以满足业主使用及规划报批需求,修改及深化费用20万元,含在设计费内,不另行支付;如果中标方修改及深化的方案无法达到业主的要求,业主可另外委托单位进行方案的修改及深化,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 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1.4.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各阶段比例为15%、30%、55%。 1.4.3岩土勘探部分,单价不得超过150 元/米,如投标报价超过150元米,则按150元/米的综合单价计算作为合同价和结算价。最终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岩土勘察钻探总进尺暂按800米计)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1.5工期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1.6.3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1.6.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8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7 招标人 1.7.1名称: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7.2邮政编码、地址:511455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麟新村麒天街13、15号黄梅路412、414号1.7.3 联系人: 何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 ***-********1.7.5 传真号码: 1.8.6 电子邮箱: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60广州市华乐路青龙新村日升大厦4楼1.8.3 联系人: 徐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1.8.5 传真号码:***-********1.8.6 电子邮箱:********3@qq.com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1.9.3 电话(手机)号码:***-********1.9.4 传真号码: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1.11.3 电话(手机)号码:***-********1.11.4 传真号码: 1.11.5 网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