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方基地机房照明节能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2013年南方基地机房照明节能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2013年南方基地机房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相关采购管理规定,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南方基地现对“2013年南方基地机房照明节能改造项目”以公开询价(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选定供应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
注:文中如出现“比选”相关词语,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询价”。
一、项目名称:“2013年南方基地机房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二、采购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技术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38*****411;
商务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8*****217
三、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333号中国移动南方基地
四、项目概况
将南方基地部分机房内的普通荧光灯管改造为带人体感应的智能LED灯。采购标的包括:
1、1130个T8/1.2m型号的双支灯座
2、7234支T8/1.2m型号的带红外人体感应的LED灯
3、912支T8/0.6m的带红外人体感应的LED灯
鉴于需求方已经被国家列入营改增试点计划,为了配合需求方今后开展营改增工作的需要,如供应商中选,除主合同外,还需与需求方签订《营改增特别补充条款》(详见询价文件附件)。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内容、规模和最高限价:本项目设1个标段,最高限价暂定为人民币*******.00元(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元整)。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时间安排
类型
时间
地点
备注
公告及询价文件发布
2013年11月30日
电信维基网/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333号中国移动南方基地1.2栋5F
应答方可直接下载电子询价文件,或到现场获取纸质文件
现场踏勘
2013年12月9日上午10:00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333号中国移动南方基地3.1栋
联系人:周工 138*****411
应答方可以不参与现场踏勘,但未踏勘现场应自行承担未参加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应答方自行承担。
答疑会议
2013年12月10日10:00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333号南方基地1.2栋1F
应答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发送提问邮件(如有)
如需召开答疑会,需求方将会提前电话通知。应答方应指派专人参加,不得以未派人参加答疑会作为《询价文件》存在错漏的理由。
询价文件提交
2013年12月10日下午14:30截止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333号南方基地1.2栋1F评标一室
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比选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应答会议
2013年12月10日下午14:30开始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333号南方基地1.2栋1F评标一室
进行资格审查及公开唱价。
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需求方将重新组织采购。
八、供应商合格条件:
1、参选方已按附件《报名申请书》(见询价文件附件)的要求提交了签署盖章的《报名申请书》。
2、原则上参选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注: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通过年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无法人姓名,或无注册资金(包括注册资金为零)视为不合格。
②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参加比选,该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授权该分公司参加比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一切相关事务的授权书、及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明确分支机构的权限范围,并提交其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或其复印件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
3、参选方营业执照所述的经营范围满足本采购项目的要求。
4、参选方营业执照所示的注册资金不应少于100万元。
6、参选方需提交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复印件(若有)。
7、如参选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有相关戳印的,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8、参选方按询价文件附件提交了签署盖章的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9、参选方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资质(叁级或以上)。
10、如参选方为代理商,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由原生产厂商或品牌官方授予的授权证书原件,原生产厂商或品牌官方对本项目只能委托唯一的代理商参与本次应答,原生产厂商或品牌官方向代理商开据的“唯一授权函”模板请详见询价文件附件。
(2)提供原生产厂商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参选方公章);
11、参选方须承诺为本次销售的产品提供三年的免费维保服务。
12、参选方须提供满足技术参数的承诺书(加盖公司公章)及重要参数(至少包括,防尘等级、额定功率、节能状态下的功率、色温、电源效率、功率因数、光通量、发光效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重要参数指标及合格条件详见询价文件中的需求说明书)。
13、参选方成立于2011年1月1日之前,且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完成过总合同金额不少于159万元的类似项目(合同数量不计),并能提供项目合同和完工证明原件。
14、关于联合体参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
如参选方组成联合体,应以“灯具提供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参选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未在本公告第八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及装订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九、询价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询价文件,询价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十、申请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比选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需求方提出异议或依法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署名投诉,投诉电话:138*****456
十二、申请人必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应答文件。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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