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通州2021年全彩色显示屏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通州2021年全彩色显示屏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通州2021年全彩色显示屏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通州2021年全彩色显示屏系统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通州2021年全彩色显示屏系统采购
二、项目预算:18万元
三、项目实施地点:南通市烟草公司通州分公司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此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①授权代表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授权代表缴纳的2021年3月-2021年8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本项目由招标人委托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请与招标代理单位的严建飞联系,159*****430,招标代理单位需及时向招标人反馈询问问题;对采购项目需求的询问,请与江女士联系,****-********。
(2)招标有关说明
①招标文件的取得:
发售时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南通新和服饰有限公司进门右手边二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②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六楼东侧第一间会议室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5日09时00分整(开标时间视疫情情况调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④相关规定: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恕不接受。
(3)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确认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库;②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例如: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均无异常记录;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列入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
如投标人一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将取消投标人资格并将该投标人记入烟草行业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若中标后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该投标人记入烟草行业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按要求进行赔偿。
七、公告发布范围:
“”
八、行贿投标人禁入措施
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将对行贿投标人实施禁入措施,相关内容详见附件《行贿投标人禁入措施告知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99号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严建飞
联系电话:159*****430
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5日
附件:
行贿供应商禁入措施告知书
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现将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二、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
三、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四、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供应商行贿禁入条款。
如采购项目涉及核心技术资料的(香精香料配方、软件源代码等),将在廉洁合同中约定供应商同意与烟草企业共同在律师见证下,将采购项目涉及真实的核心技术资料铅封交给第三方保存,如果在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向烟草干部职工行贿,烟草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将行贿供应商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他供应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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