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业部分策划及代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建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商业部分策划及代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商业部分策划及代理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YL-2012-WT-135
委托代理编号:JYZB-130102
3、项目预算:(暂定): 1336 万元人民币(其中广告投放费用 668 万元由采购人支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4.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含房地产经纪、广告设计、宣传推广等字样或相关内容);
4.1.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1.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1.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1.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13年12月23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3年12月24日0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4日09:00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伍 万元整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7.3缴纳时间:2013年12月23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业招标代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328号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一大道655号嘉顿新天地商务楼10楼
电话:0731­―******** 电话:****-********
联系人:李莎 联系人:李 萍 李洁
长沙市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政府采购编号:YL-2012-WT-135代理机构编号:JYZB-CS130102采 购 人: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 目名 称:商铺运营策划及代理湖南建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三年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须知5一说 明5二投标文件的编写7三投标文件的递交7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8五开标和评标8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1七中标及合同签订13八质疑与投诉14九法律责任15十其他16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22一项目概况22二本次招标内容22三其他要求及说明22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23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28格式1投标承诺函29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0格式3投标报价表31格式4规格响应表32格式5销售代理实施方案及说明32格式6广告投放实施方案及说明33格式7踏勘证明33格式8 质量保证承诺书33格式9售后服务承诺书34格式10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34格式11投标资格证明文件35格式12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36投 标 承 诺 书37 第一章投标邀请受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湖南建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商铺运营策划及代理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YL-2012-WT-135代理机构编号:JYZB-CS130102三、项目预算(暂定): 1336 万元人民币(其中广告投放费用668 万元由采购人支付)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六、投标资质: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七、招标文件获取: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23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八、投标规定:1、投标截止:2013年12月24日上午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上午9:00时。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八、投标保证金: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3、缴纳时间:2013年12 月23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一大道655号嘉顿新天地商务楼10楼联 系 人:李萍 李洁电话:
****-******** 采购人: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328号联 系 人:李莎 电话:0731-
******** 第二章投标须知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招标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3.2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3.3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3.4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投标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保证金5.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办理。5.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凭财政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没收通知书》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投标有效期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本文件的澄清、修改7.1投标人下载本文件后,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及时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在“答疑专区”发布,同时报市政府招标办备查。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7.2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7.3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7.4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变更时间应当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7.5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投标文件的编写9.一般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9.2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9.3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9.4投标文件应当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9.5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10.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11.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11.3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11.4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送达12.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规定开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投标人《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不装入投标文件,随同投标文件分别递交)。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13.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13.4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4.评委会的组成及职责14.1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14.2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评委会成员的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五开标和评标16.开标程序16.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1)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投标人、监委按规定签到。(2)招标采购单位依据交易中心提交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公示表》,查验确认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3)招标采购单位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16.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7天。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继续按以下程序进行。16.3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优惠承诺,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6.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优惠承诺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7.评标程序17.1评委按回避制度等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17.2评委会推选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如项目重大或特殊经批准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委会的,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17.3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无效(★)。(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2)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的;(3)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4)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四)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投标人,作为1家有效投标人计算。(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且未出现上述(2)—(5)款情形的,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规定,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六)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2)评委阅读采购文件、投标书,各自独立记录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书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咨询问题,发给投标人。(3)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按规定时间报评委会。投标人的答复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17.4比较与评价。(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具体内容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页4:1、本次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给予中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3%,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报价评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按下列方法及步骤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本项所称报价为按上述规定评价后的投标报价。(三)评委根据咨询答复情况,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各自独立对除集体评议外的其他评审因素进行评比打分。(四)评委再根据评委会一致意见,对除投标报价外的集体评议评审因素统一打分。(五)主任评委再通报投标报价得分,汇总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17.5确定评审结果。(一)评委会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二)评委会认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1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8.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评委会的评标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18.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六评标方法及标准19.评标方法19.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9.2评标标准序号评审因素权重评分标准1报价10分投标报价10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2胜任程度及信誉13分机构规模7在长沙地区(含长望浏宁)有固定办公场所,公司人员10人以内计1分;在长沙地区(含长望浏宁)有固定办公场所,公司人员11-30人以内计2分;在长沙地区(含长望浏宁)有固定办公场所,公司人员31-50人以内计3分;在长沙地区(含长望浏宁)有固定办公场所,公司人员51-80人以内计5分;在长沙地区(含长望浏宁)有固定办公场所,公司人员80人以上计7分(提供2013年1月-6月的6个月所缴纳社保依据原件,如未提供,此项为0分)。技术力量4策划团队及销售管理团队人员5人以下得1分;策划团队及销售管理团队人员5-8人得2分;9人以上得4分(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有同等案例工作经验,需提供2012年1月-2013年10月所缴纳社保依据原件,如未提供,此项为0分)财务状况2根据投标人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评委会对投标人的①销售收入、②纳税额、③净利润、④资产负债率等4项分别排序,按单项分别计分。单项排名第一的计0.5分,其他不计分,满分2分。(提供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否则不计分)3代理销售方案22分项目销售策略方案10根据投标人项目销售方案,由评委对①市场研究分析、②项目定位、③项目产品分析等3项分别排序,按单项分别计分,单项排名第一的计1分,第二的计0.5分,其他不计分,满分3分。根据投标人项目销售方案,由评委对①项目推广策略、②项目销售策略等2项分别排序,按单项分别计分,单项排名第一的计1分,第二的计0.5分,其他不计分,满分2分。根据投标人项目销售方案,由评委对项目销售节点进行综合评价,最优的计3分,次之计1分,其他不计分。如策略方案中有其他针对本项目销售特色建议方案,每一个方案加1分,最多加2分。广告策划推广7根据投标人项目广告策划推广方案,由评委对①客户群体定位、②广告播放媒体的选择、③广告策划推广及实施等3项分别排序,按单项分别计分,单项排名第一的计2分,第二的计1分,其它不计分,满分6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广告资源整合及针对本项目的增值服务得1分。管理体系及制度2投标人需按项目要求配备完善的机构、制定工作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并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评委根据项目管理体系及制度完善程度,评价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其他不计分。售后服务3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负责办理按揭贷款、抵押备案的计 1分;承诺负责办理过户、更名的计1分;承诺负责办理抵押贷款的计1分,本大项共计3分。4服务承诺25分风险抵押金15投标人对本次项目自愿承诺中标后所缴纳的风险抵押金,承诺100万元的为10分,每增加10万加0.5分,最多得15分,不能承诺100万元的,此项为0分。负责人5有项目管理经历得1分,没有得0分。从事此项工作6年(含)以上的得4分,其它不得分。(提供2007年10月-2013年10月的4年所缴纳社保依据原件,如未提供,此项为0分)其他人员5根据拟任营销人员的组织机构的人员配备合理、团队核心成员项目经验丰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均达到5年及以上年限等综合评价优秀得5分,一般得2分,其他不计分。(提供2013年1月-6月的6个月所缴纳社保依据原件,如未提供,此项为0分)【团队核心成员指:项目负责人、销售经理、推广经理、行政主管】5代理销售业绩30分项目业绩20在湖南省内有2个成功案例,计2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最高5分。在长沙市地区(含长望浏宁)有5个成功案例的,计3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最高15分(项目期限为2011年到至今,不重复计分,如未提供合同原件,此项为0分)。同类型项目业绩10在长沙市地区(含长望浏宁)有1个类似学区商业街全程营销成功案例的,计5分,此项案例没有的计0分;在长沙市地区(含长望浏宁)有类似社区商业街全程营销成功案例的每个计1分,最高5分。(项目期限为2011年到至今,不重复计分,如未提供合同原件,此项为0分)。合计1006加分因素5承诺在岳麓区内开具税务发票的得5分说明:1、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投标书进行。2、上表中序号第1、2、4、5、6按评委会集体评议意见统一计分;其他评审因素由评委按以上规定自主独立计分。七中标及合同签订20.中标通知20.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公告评标结果。20.2招标采购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20.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21.合同签订21.1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21.2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由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1.3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1.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21.6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21.7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21.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八质疑与投诉22.质疑22.1投标人对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2.2质疑书格式应按湘财购〔2007〕2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署名、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非书面形式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概不受理。2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三)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规定;(四)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五)证据真实,来源合法;(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22.4供应商无效质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含两次)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22.5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22.6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3.投诉23.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3.2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23.3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2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3.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23.6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4.投标保证金缴纳、保管、保密及退还过程中所引起的质疑、投诉和法律纠纷由交易中心负责处理。九法律责任25.法律责任25.1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2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5.3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规定,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25.4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25.5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25.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功能: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十其他26.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一)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二)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
*******.05%0.05%0.05%
*******以上0.01%0.01%0.01%说明: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采购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27.中标人应按湘价函〖2012〗1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
137*****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
13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
133*****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
186*****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
***-********/
137*****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
****-********-***/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附页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一项目概况全程销售代理麓枫和苑一期商铺销售项目,为项目提供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广告投放和可售物业。本项目位于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黄鹤村和靳江村内,东临潇湘大道,南抵湖大支路一,西靠后湖,北接天马路,位于中南大学学区商圈。项目总用地面积261亩,净用地面积225亩,容积率2.18,绿地率40.36%,建筑密度26.8%,总建筑面积约36.9万平方米,控高36米,楼层为11层, 共31栋,其中纯住宅约22.4万平方米,已建好商业面积约31818.25平方米,最低预计销售总额为¥445455500.00元。二本次招标内容商业部分策划、代理及广告策划与投放。三其他要求及说明(1)、本项目分一期、二期,共两期商铺销售,合同分期签定,一期销售业绩良好者,有合同优先签订权。 (2)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产权属于甲方的麓枫和苑一期、二期商铺销售项目,委托内容为项目的前期定位、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广告投放和可售物业的销售代理工作(有关委托销售的可售物业详细数据以甲方提供的签字确认的文件为准)。(3)、本项目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以甲方出具相关证明为准。如未提交相关证明,视为无效投标。(★)四、结算方法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支付)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甲方(采购人):合同编号: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点: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标的服务。 二、费用及支付方式1、销售代理费率: 单位:元序号报价类别销售率(实际售出面积/可销售面积)代理费率(按乙方销售总金额计)代理费(按乙方销售总金额计)(小写)代理费(按乙方销售总金额计)(大写)1销售代理费及费率50%(不含50%)以下50%-100%2广告投放费(由采购方支付)费用比例:不高于销售总金额的1.5%。暂定金额大写:暂定金额小写:3报价总额大写:小写: 备注:1、报价总额=销售代理费及费率(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所报比例不得高于销售总额的1.5%,超出此比例的,视为无效投标。) 广告投放费(由采购方提供暂定金额,投标人不得做任何修改,如擅自修改,视为无效投标);(★)2、销售率的计算和确认:销售率指实际售出面积和可售面积的百分比;实际售出面积以客户缴纳房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当期代理费率根据此销售率确定;3、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 ;代理佣金结算方式: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按如下方式计收代理费,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当期应收代理费=累计到账金额×代理费率—已收代理费。 4、关于溢价部分计算分成及费用支付的约定:在甲乙双方确定的项目当期销售底价上,如通过乙方努力促成,使当期实际成交价格超过底价,对于超出底价部分销售金额(即溢价),乙方提取 %的比例分成。销售率达到%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销售产生的溢价分成部分, %以后的销售按套支付。5、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整,保证金退还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6、结算及支付时间:每月日前由乙方出具当月结算报告,并向甲方提供当月销售详表,并将销售数据、客户信息等完整无误地录入明源系统,甲方及相关部门对销售数据及相关进行审核无误后支付上月代理费,若无异议,甲方在收到结算报告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代理费。乙方应提供代理费金额相等的税票。7、广告费用约定:本项目广告宣传费最高限额在项目总销售额的%。根据乙方统筹的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支付。广告宣传费范围包括:广告(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印刷品、户外广告、现场包装及其他媒体广告)审批、制作、发布费;广告物料用品购置、制作户外广告租赁费;广告性赞助支出和公共关系性支出、参展活动的物料制作费等。8、凡是在代理期内已确定售出的销售面积,甲方代理费用的支付不受合同代理期限的限制。三、甲方责任与义务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委托销售物业。2、负责保证本项目的销售合法性。负责向乙方提供销售及办证所需有关本项目的法律批文副本或复印件,及销售所需详细资料,并保证一切资料具有合法性和准确性。3、负责审核、确认乙方所提交的各种开发建议、策划报告、活动方案、预算建议、工作计划、工作执行操作方案;提供本项目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所需费用,相关方案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审定后执行。4、免费提供乙方销售场地,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事宜;5、负责上述宣传推销过程中一切合同文件的签署。6、负责最后确认项目的图纸、面积、数据、建材设施和装修标准。7、由甲方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购房客户的购房款及相关费用。8、在代理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做出书面答复,以甲方指定确认人签字或公司盖章形式认可为准。9、甲方负责按时交纳所需缴纳的政府相关费用。四、乙方责任与义务1、营销策划、市场调研服务:1)在项目整个营销策划、销售代理过程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报告、意见分析、设计方案等服务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从策划和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访谈、销售推广研究,向甲方提报项目市场、客户调研报告,产品定位和产品解决方案的客户反馈和修订建议,项目销售及推广策略等,经甲方认可后乙方负责执行和实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3)乙方在签署本合同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策划定位报告》,并在项目开工前制定《项目整体工作计划表》,双方的工作时间安排依据《项目整体工作计划表》,双方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安排开展各项工作,如有调整,应以双方的《会议纪要》、《来往公函》约定为准;4)乙方须在合同签署 个工作日内提交《营销策略报告》;5)乙方在项目正式开盘前 正式派驻项目销售管理人员进行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管理及销售工作。6)代理期内乙方委派专人负责日常定期的市场调研、竞争产品跟踪研究和客户访谈,根据市场反应、销售状况及成交客户分析,每月提交项目分析及总结报告、阶段销售推广建议,并对项目周边相关楼盘进行市场跟踪调查,对竞争楼盘根据不同阶段进行跟踪分析,并确保每季度提交一次书面报告及每月提交一次市场动态分析。7)代理期内乙方负责对本项目公开发售前的所有营销推广及销售部署进行总体策划,包括:市场定位、目标客户分析、投资分析、销售时机、分期销售方式、各期的推销策略、价格制定、价格调整、付款方式、优惠方式等,由甲方确认后再执行。8)在项目销售过程中,乙方负责制定阶段性的推广和销售计划、促销活动计划、推广活动计划等营销方案,并负责落实、执行各项推广计划,根据反馈实际情况及时对营销推广策略进行调整和提报;以上计划的提报周期为:年度、半年、季度、月度。2、广告策划及投放服务:1)乙方负责宣传推广策略、媒体分析及不同阶段广告投放计划、广告创意、户外广告、地盘包装、售楼部包装、售楼资料制作的效果监控。2)乙方指定专职策划人员,在项目销售过程中,负责推广计划和营销活动的落实和执行,对推广中的广告设计、活动创意等策划事务提报建议并协助甲方进行过程质量监督和管理;3)乙方在广告投放前,需书面向甲方提供方案、内容、投放渠道及金额,由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3、销售前台代理服务:1)在正式驻场前,乙方组建本项目的销售团队,统筹本项目营销工作。销售项目经理常驻销售现场,并从乙方现有销售队伍中抽调具有与本项目同类物业销售经验的优秀销售人员组成本项目销售团队,销售团队常驻销售现场,专门负责本项目销售工作,乙方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名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2)在乙方正式进场销售之前,乙方负责完成对本项目销售团队的培训,并建立项目销售管理制度,在每次推广前对销售人员销讲,让其准确领悟推广诉求要点及展销安排。甲方可对乙方人员进行甲方公司理念、客户服务要求等方面培训,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场销售。3)乙方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与认购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督促客户缴纳首期房款及相关费用到甲方指定账户,完成甲乙双方确认的签约指标。签约行为按照事先制订的签约流程严格执行。4)乙方负责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房产抵押备案以及银行按揭贷款、房款催收等相关手续得办理。5)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客户信息、销售数据、办理进度等全的销售数据录入明源系统,并配合甲方财务部门进行数据核对和更新。6)乙方负责安排相关的售后跟进,包括每月定期提供销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及销售策划方面的分析报告,并及时录入明源系统。7)乙方根据甲方认可的销售均价制定售价表及付款方式,经甲方批准后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所有的折让、条款之让步须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方可做出修改,如遇特殊个案,需书面专题上报甲方得到确认后方可执行。8)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如实进行楼宇销售,若销售过程中发生乙方工作人员为提高销售量,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向客户承诺购房条件,或脱离甲方的售楼资料做不当书面陈述造成甲方负面影响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制定例会制度,要求乙方高管出席。会议由乙方负责记录、整理,在会后24小时内交甲方审定后再由双方签字确认存档。10)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之委托代理销售期间,因自身过失造成的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或由此导致对方向甲方索赔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1)乙方应保守本项目的商业秘密。五、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方案、设计稿、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执行。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意见,乙方需给予积极配合。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市场变化、政策因素变化或甲方内部的变化,对既定的调研、定位、推广、广告、客户储备方案与政策进行必要的修订调整或要求乙方提交其他专项方案。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后,按修订确认后的政策方案执行。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召开例会,听取乙方工作汇报,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度或听取乙方对任何已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5、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替换项目服务人员的权力。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对甲方提交的重要意见进行回复、在72小时内对甲方提交的其他方案进行回复。7、当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经一次告诫不纠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或单方面解除合同。8、当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销售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七、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按量结算乙方应得的代理费。2、乙方有权在项目的宣传媒体及资料上印上乙方策划代理字样。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客户储备、实际销售、推广需要和广告创新等原因向甲方提请对已定的政策、方案、计划进行部分修订和适时修改,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确认后,按修订后的政策、方案、计划执行。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24小时内对乙方提交的重要方案进行回复、在72小时内对乙方提交的其他方案进行回复。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承诺遵守合同所有条款,共同执行。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又挂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合同或改变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止,如甲方违约不将本项目交由乙方独家代理或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万元整;如乙方无故解除本合同,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万元整。4、如出现其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七、乙方人员结构1、项目统筹人为 , 项目总负责人为;2、另配备专门的项目销售经理、策划主管、销售主管及专业销售团队。乙方需委派经验丰富、并具有相应资历的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销售执行工作,若因工作需要更换项目经理,乙方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员工辞职情形除外)。若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不能胜任项目的销售工作或产生重大工作失误,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乙方应予以满足。八、其他1、在进行广告投放时,根据项目的销售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的销售进度双方共同协商进行项目推广计划铺排(具体媒体投放渠道见乙方媒体投放计划及传播大表)。2、如需乙方商业招商部分,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合同,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乙方根据本合同所实施的各项调查、可行论证、宣传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及资料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于及时(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交甲方整理归档。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合同或改变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可申请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处理;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3、十、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签订时间: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投标文件的制作1.1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制作,要求有目录、编页码,并装订成册。1.2在本文件格式样本或样本复印件上填写制作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须由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授权代表签字非本人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2.投标文件的份数2.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每一份投标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政府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正本”或“副本”等,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3.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格式1投标承诺函致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贵方投标邀请(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承诺函(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投标报价表(4)规格响应表(5)销售代理实施方案及说明(6)广告投放实施方案及说明(7)踏勘证明(8)质量保证承诺书(9)售后服务承诺书(10)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11)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2)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利。(2)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全面履行合同。(3)在投标报价表中提供的投标总价(含优惠折扣,)为:(以销售率80%(含)以上 广告投放费用的总费用为标准进行报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4)本投标有效期为60天;若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5)如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6)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人(行政公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电话: 手机:年月日 格式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一)名称及有关情况:(1)名称:(2)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3)成立或注册日期:(4)法人代表姓名:(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6)投标人在湖南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二)投标人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经营场所、拥有的专业人员等(3)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三)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3投标报价表投标人:(盖章) 序号报价类别销售率(实际售出面积/可销售面积)代理费率(按乙方销售总金额计)代理费(按乙方销售总金额计)(小写)代理费(按乙方销售总金额计)(大写)1销售代理费及费率50%(不含50%)以下50%-100%2广告投放费(由采购方支付)费用比例:不高于销售总金额的1.5%。暂定金额大写:陆佰陆拾八万元整暂定金额小写:668万元3报价总额大写:小写: 备注:1、报价总额=销售代理费及费率(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所报比例不得高于销售总额的1.5%,超出此比例的视为无效投标) 广告投放费(由采购方提供暂定金额,投标人不得做任何修改,如擅自修改,视为无效投标);(★)2、销售率的计算和确认:销售率指实际售出面积和可售面积的百分比;实际售出面积以客户缴纳房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当期代理费率根据此销售率确定。 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要求按格式制作。投标总报价须包括“标的清单及说明”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单价要求合理。投标报价表中费用缺漏项或没有填报单价的,其投标无效(★)。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销售,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所有费用,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投标人所投的预计销售总额不得低于 ¥445455500.00 元。 格式4规格响应表投标人:(盖章) 序号投标文件响应本文件要求差异原因说明一商务部分1二方案部分1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投标人按格式详细说明有关商务部分、方案部分对本文件的响应情况。2、如有偏离,附说明资料。格式5销售代理实施方案及说明响应项目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1、方案应当包括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工作的目的与方案、工作手段、编制方法和工作量及工作布置情况、拟投入的设备和人员计划、组织机构、工作进度计划及安排、以及拟提交的工作成果主要章节目录和其他问题的说明、建议等内容。2、根据上述内容,投标人须针对每一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格式6广告投放实施方案及说明响应项目要求,提供本项目广告投放实施方案:1、广告投放方案应当包括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工作的目的与方案、工作手段、编制方法和工作量及工作布置情况、拟投入的广告方式、投放路线和人员计划、组织机构、工作进度计划及安排、以及拟提交的工作成果主要章节目录和其他问题的说明、建议等内容。2、根据上述内容,投标人须针对每一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格式7踏勘证明 (公司名称)已于年 月 日来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商铺运营策划及代理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特此证明。、长沙市岳麓新城保障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年 月 日格式8 质量保证承诺书响应项目要求,提供承诺及说明:1、提交优质服务保证承诺。2、提交成果的质量保证承诺。3、提供无不良信誉记录承诺。 投 标 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格式9售后服务承诺书响应项目要求,提供承诺及说明:1、后续服务措施2、后续服务响应时间3、其他服务承诺4、后续服务联系表序号投标人联系人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格式10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1、按格式列明2008年到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情况。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2、提供合同原印件。 格式11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营业执照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1、投标人一般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含房地产经纪、广告设计、宣传推广等字样或相关内容);(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格式12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响应项目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并在下表中列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所提交的资料无效(★)。(1)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料的;(2)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3)未按有关规定年审或过了有效期的;(4)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强制性规定的。序号资料名称内容描述是否一同装订备注1评标方法及标准中所涉及的证明资料一同装订投标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长沙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加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装入投标文件,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