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2021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标段二(阿西村)
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2021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标段二(阿西村)
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2021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2021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2021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局、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财建字【2021】13号、乐自然资函【2021】29号、乐发改【2021】11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洪水镇阿东村、阿西村、姜湾村
(2)招标内容:在阿东村新建广场一处、村内太阳能路灯安装;在阿西村新建节点一处,原有广场增加戏台一座;在姜湾村新建广场一处。具体内容如下:阿东村:广场新建戏台141.5㎡,粉刷原有围墙160㎡,地面铺装1825.2㎡彩色水泥砖,鹅卵石铺装92㎡,道牙石(混凝土)557.6㎡,木质廊亭1座,亭子1座,方形树池坐凳7个,木条座椅12个,不锈钢文化宣传小品1座,健身场90㎡,建设器材1套,篮球场568㎡,预制钢筋砼桌凳2套,成品预制砼树池13个,升旗台1座,绿化1项,排水沟77.7m,太阳能路灯30盏。阿西村:村委会节点新建戏台141.5㎡,节点东粉刷原有围墙4700㎡,地面铺装458㎡彩色水泥砖,透水砖铺装128㎡,水泥硬化294㎡,道牙石(混凝土)624㎡,水泥台阶1处,亭子1座,仿木桌椅1组,木条座椅6个,不锈钢文化宣传小品2座,健身场124.6㎡,健身器材1套,预制钢筋砼桌凳1套,花池挡墙15.7m,烤漆钢管秋千1座,绿化51㎡。姜湾村:广场土方平整2850㎡,新建戏台141.5㎡,粉刷原有围墙1500㎡,地面铺装1828.2㎡彩色水泥砖,水泥硬化31.3㎡,道牙石(混凝土)289㎡,亭子1座,方形树池坐凳2个,木条座椅4个,不锈钢文化宣传小品2座,健身场64.4㎡,健身器材1套,篮球场639.4㎡,成品预制砼树池8个,木质护栏68.7m,水泥面层坡道1处,水泥台阶3处,挡土墙68.7m,绿化50㎡。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2021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标段二(阿西村)
发包内容:在阿东村新建广场一处、村内太阳能路灯安装;在阿西村新建节点一处,原有广场增加戏台一座;在姜湾村新建广场一处。具体内容如下:阿东村:广场新建戏台141.5㎡,粉刷原有围墙160㎡,地面铺装1825.2㎡彩色水泥砖,鹅卵石铺装92㎡,道牙石(混凝土)557.6㎡,木质廊亭1座,亭子1座,方形树池坐凳7个,木条座椅12个,不锈钢文化宣传小品1座,健身场90㎡,建设器材1套,篮球场568㎡,预制钢筋砼桌凳2套,成品预制砼树池13个,升旗台1座,绿化1项,排水沟77.7m,太阳能路灯30盏。阿西村:村委会节点新建戏台141.5㎡,节点东粉刷原有围墙4700㎡,地面铺装458㎡彩色水泥砖,透水砖铺装128㎡,水泥硬化294㎡,道牙石(混凝土)624㎡,水泥台阶1处,亭子1座,仿木桌椅1组,木条座椅6个,不锈钢文化宣传小品2座,健身场124.6㎡,健身器材1套,预制钢筋砼桌凳1套,花池挡墙15.7m,烤漆钢管秋千1座,绿化51㎡。姜湾村:广场土方平整2850㎡,新建戏台141.5㎡,粉刷原有围墙1500㎡,地面铺装1828.2㎡彩色水泥砖,水泥硬化31.3㎡,道牙石(混凝土)289㎡,亭子1座,方形树池坐凳2个,木条座椅4个,不锈钢文化宣传小品2座,健身场64.4㎡,健身器材1套,篮球场639.4㎡,成品预制砼树池8个,木质护栏68.7m,水泥面层坡道1处,水泥台阶3处,挡土墙68.7m,绿化50㎡。
计划工期:42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20号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30号)
合同估算价:119.9308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该项目共3(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001002。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本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9月15日 00:00时至2021年09月19日 24:00时止,潜在申请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申请”自行免费下载。
5.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4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6日09时00分。
6.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乐都区)(地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不见面线上解密”。潜在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一次解密导入评审系统,无需潜在投标申请人线上签到和解密。
6.3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6.4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7 、发布公告地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1号9幢小二楼101室 |
邮编: | 邮编:810000 |
邮编: | 邮编:810000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人:唐先生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2021年09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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