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北京市人血白蛋白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北京市人血白蛋白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北京市人血白蛋白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人血白蛋白价格问题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7]26号)精神,为缓解我市人血白蛋白供应压力,维持本市正常市场供应,保证临床合理用药需求,经研究,制定公布我市人血白蛋白注射剂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销售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我委关于药品加价率的有关规定执行。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989号)有关规定执行,即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采购价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

  二、文件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调整或该产品市场供求和成本发生变化,我委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或市场实际购销情况和生产成本进行调整。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07年6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血白蛋白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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