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团村党群服务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新团村党群服务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村村民委员会会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团村党群服务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内容:新团村党群服务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4)采购预算:约16.292万元
(5)供货期限要求:15天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nbsp
(2)投标人须是具有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应有销售家具、办公家具等相关经营范围销售等;
(3)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配件等不得涉及专利等商业纠纷;
(5)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递交给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中标人当场退回,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6日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大丰区康平南路93号)报名。报名时间段: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凌书记&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联系电话:187*****580

招标代理: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兰&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联系电话:189*****267


标签: 配套设施 党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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